「小綠人燈亮」主播騎單車過馬路遭開單 警:走慢車道要看紅綠燈
〔記者林承鴻/台北報導〕台視新聞氣象主播魏于恬日前騎公路車在台北小巨蛋旁過馬路時,遭警察鳴笛攔下以闖紅燈為由開單,魏轉述員警說明,是因為沒有依規定看車道紅綠燈,在小綠人燈亮就前進。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松山分隊表示,當事人進入路口前行駛在慢車道,而非人行道,因此依「慢車駕駛人違反號誌指示」開單。
事發路口可見行人走在自行車穿越道上,如遇雙向來車,只能騎到外側,或下車牽行;另自行車依法不得騎在行穿線上。(記者林承鴻攝)
魏于恬於社群媒體發文表示自己不會開車也不會騎機車,卻被開了第一張罰單。她在台北市松山區北寧路及南京東路口過馬路,當時騎乘於人車共道人行道上,於行人早開小綠人燈號亮後起步前進,不料卻遭到員警鳴笛攔下開單。她問了該名員警,對方回應「不管腳踏車的線畫在哪,你就是要看騎機車的」、「就算你覺得不合理,但法規就是這樣」,並表示若對處理方式覺得有問題,可以去檢舉。
開單員警事後於該篇貼文下方回應,當天該主播是騎在慢車道,而非自行車專用道,因此應該依照道路上的紅綠燈號誌行駛,而非行人號誌;而當天她進到路口時,紅綠燈還沒轉成綠燈,才會開單。該員警也表示,很感謝魏小姐的分享,讓大家重視現今道路設計對慢車的不友善與不合理。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王偉宇表示,個案舉發的違規事實是「慢車駕駛人違反號誌指示」,當時行人早開,民眾從慢車道穿越停止線進入路口,違規事實明確,不是因為沒騎在自行車穿越道內而開單。王偉宇說,在自行車穿越道、慢車道混著騎,或因特殊狀況,無法行駛自行車穿越道,並不會開單,警方主要著重取締闖紅燈或行駛在中內側快車道等違規行為。
魏于恬表示,她沒有不認罰,也已經繳交罰緩,但不管是號誌或是動線上,都存在令人困擾、不明確的問題。她說員警在貼文下方的回應,和跟在現場執法時的說法不一樣,希望能夠重看密錄器錄影,釐清事情。
由於台北市有大量人行道都是人車共道,貼文下方有許多民眾留言,搞不清楚究竟以後還能不能騎在人行道上,還是應該騎在慢車道上才不會被開罰單,並指出道路規劃存在大量問題,例如將時速約10、20公里的自行車,與時速約40、50公里的機車同樣列為慢車管理,造成人車爭道、機車與自行車爭道問題;也有人指出,有自行車穿越道卻沒有自行車號誌,令人無所適從。
自由娛樂頻道脆脆好友大募集,手刀加入 脆脆小圈圈
娛樂頻道臉書粉絲團: 點這裡
娛樂頻道有IG囉: 點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