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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牌經紀人」孫德榮被控開車撞人+肇逃 檢方偵查結果出爐

孫德榮(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王牌經紀人「孫總」孫德榮被婦人指控,去年4月開保時捷撞傷她後逃離現場。士林地檢署偵結,指雙方已達成和解,且無證據證明孫主觀上有肇逃的故意,處分不起訴。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4月24日上午11時許,62歲孫德榮駕駛保時捷休旅車Cayenne,行經北市內湖民權東路六段,撞上路旁60歲婦人,導致婦人背部挫傷;孫男還被控肇事逃逸。

孫德榮被控去年開黑色保時捷休旅車撞傷婦人卻肇逃,士檢偵結處分不起訴。(警方提供)

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並通知孫德榮到案說明,孫男說他沒有印象發生車禍;婦人表示,當下雨頗大、視線不清,突然有一台車從她的左後方撞上她,接著駕駛有停下詢問:「你沒事吧?」她回:「你撞到我後背,很痛」,接著駕駛沒有回覆,搖上車窗直接開走。警方決定依肇事逃逸罪及過失傷害罪將他移送法辦。

士檢偵結指出,縱使孫德榮開車肇事屬實,但也無法排除他可能因為雨聲、現場來往車流等因素,而無法確實理解婦人的對話內容,且依醫院診斷證明書可知,婦人所受左背挫傷並非明顯可見,況婦人當下沒有跌倒、可自由行動,故依罪疑唯利被告原則,難認孫有肇逃嫌疑,加上兩人已達成和解,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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