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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露個資遭判刑3個月確定!雞排妹正式回應了

陳沂(左)與雞排妹(右)的官司進入拉鋸戰。(翻攝自臉書;本報合成)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藝人「雞排妹」鄭家純(現名鄭采勻)2021年5月在臉書直播,以張貼顏色代碼等方式,公布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被控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最高法院今天(22日)將雞排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對此,雞排妹委任律師蔡晴羽發4點聲明,後續本人也正式回應,對陳沂提告三案目前都已經聲請再議成功,兩人的官司進入拉鋸戰。

最高法院今天判雞排妹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定讞。陳沂在臉書發文揶揄,「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公布陳沂電話,侵害個資三審定讞!」諷刺她「前科犯」,笑說,「前科是我送給妳一輩子的禮物,不用謝。」

另一方面,雞排妹委任律師蔡晴羽發4點聲明表示「第一、目前還沒收到判決確定通知,第二、原本二審部分就有交代一開始不當濫用個資的是陳沂小姐,她本身念法律系又知法犯法,第三、是否會再提出其他措施,我們會再跟鄭小姐這邊研議,第四、針對陳小姐先濫用個資公布鄭小姐電話的部分,我們也已提出新證據,這部分地檢署也已經審理中了」。

而根據《ETtoday星光雲》報導,雞排妹正式回應,「陳沂是在混淆大家的認知,今天這案子我是被告,二審有寫起因是陳沂先洩漏我的電話號碼,但那時我們準備東西不夠,新的提告,地檢已經受理了,但她不想被知道。」

雞排妹也說,司法資源大家都可以使用,「跟我們要講的東西不衝突,之前她罵我黑菊姐跟小三原本也是不起訴,但聲請再議還是有通過的,都是有進展。」

雞排妹最後提到,每個人作風不同,「我不想要用那麼多司法的東西在社群上面,這幾個官司去年底就已經有進展,但我沒有特別去說,我沒有浪費資源,此三案都已聲請再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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