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將留前科?洩「宿敵」手機號碼被判刑 陳沂酸回:恭喜
〔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雞排妹」鄭采勻(原名鄭家純)前年5月在臉書發文,以色號卡方式公布「宿敵」網紅陳沂的電話號碼,陳沂告她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今(11)日台北地院宣判,將雞排妹依違反個資法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對此,陳沂稍早也在臉書上做出回應了。
陳沂在臉書表示:「新聞是三天的,但前科是一輩子的。恭喜雞排妹鄭家純,因違法『個資法』,被台北地院判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貼文曝光後就有網友在留言底下詢問:「所以是有前科的意思嗎!?」陳沂則回應:「是的,前科是一輩子的!」隨後也表示,如果對方有打算上訴,陳沂也會跟著做上訴,「上訴結果有可能是對她更不利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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