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離婚不付贍養費 洪榮宏火大告媒體求償百萬
洪榮宏。(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記者翁子涵/台北報導〕洪榮宏和第2任妻子陳施羽2013年離婚,育有1子2女,洪榮宏去年梅開三度娶歌手張瀞云,去年8月被週刊以「外遇離婚還不付撫養費,洪榮宏兒女竟是他在養」為標題報導,當時他發聲明駁斥,也向法院提民事訴訟求償100萬元、登報道歉,並要求在臉書粉絲專頁、網路報導下方刊登道歉啟事,今(10)洪榮宏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強調,洪榮宏自2013年離婚以來,持續有給他與陳施羽的小孩扶養費。
據《蘋果》報導,洪榮宏不滿週刊去年8月以標題「外遇離婚還不付撫養費 洪榮宏兒女竟是他在養」,指他離婚後未付撫養費,大兒子洪亮在美的學費也是陳施羽新婚老公高嘉聰負責,當時洪榮宏發聲明表示「2014年在台簽離婚協議書,雙方也就約定『女方無條件放棄贍養費及孩童教育費』,但他這些年仍提供子女購買所需樂器、電腦、過年紅包等額外扶養費,共約台幣300萬以上」,強調沒有「不付贍養費」、「兒女別人在養」。
洪的委任律師認為週刊記者當時詢問陳施羽「洪榮宏從年初就沒給付生活費嗎?」,陳對此未答覆,週刊卻直接寫洪榮宏停付扶養費,認為未善盡查證,庭末法官也表示2月21日下午3時50分將再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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