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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涉貪爆罪名已定 傳央視下禁播令全面封殺

〔記者羅凌筠/綜合報導〕范冰冰昨(6)遭中共黨報《證券日報》控3宗罪,除了簽「陰陽合約」逃稅,還涉嫌參與有關銀行違規放貸及腐敗案件,目前「已被控制,將接受法律裁決」,今日傳出她罪名已定,位於無錫的工作室全部清空,更有消息指出她遭央視全面封殺,「范冰冰作為代言人的廣告一律禁播」。

一名疑似央視工作人員的用戶「CCTV-魏萬鵬」在社交網站發文,稱央視廣告部審查科發布通知,范冰冰作為代言人的廣告一律禁播,除了范冰冰,日前捲入人民幣18億炒股案的黃曉明,也列入禁播黑名單。對此,央視廣告經營中心員工否認:「沒有哦,我們沒有收到通知。」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范冰冰傳出罪名已定,北京影視圈高層透露:「涉及貪污案,真的麻煩大了。估計范冰冰這事,近期就會有官方出面說明案情,應該是罪名已經定調了。」

范冰冰陷逃稅風暴後,面臨的指控逐漸增加,8月31日中國企業家郭曉剛因逃稅、侵占被起訴,在法庭上為了立功,當庭舉報曾為當紅明星范某代付66萬稅款,郭曉剛稱,他給了范冰冰200萬(約台幣900萬)的出場費,還為范冰冰繳了66萬(約台幣297萬)的稅款。范冰冰。(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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