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藝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獲緩起訴後,另涉入性侵「K小姐」疑雲,以及被爆料疑誘騙兩名少女穿裸露泳裝,台北地檢署已就K小姐提告一案簽分「他字案」偵辦,另針對新爆出疑有2名少女被騙拍裸露泳裝照一事,檢方也將一併了解有無其事。據了解,北檢分案的正式案由也出爐,黃子佼被列為非告訴乃論的「妨害性自主」罪他字案被告。
由於K小姐已報警控告黃子佼,北檢日後如收到警方的函送書,將與黃子佼被列妨害性自主罪被告一案併案調查;倘若檢方查出控訴內容為真,黃子佼將被起訴並移由法院審理,如果最後認定事證不足,檢方則會做出不起訴處分。
由於妨害性自主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倘若檢方調查後認為罪證明確,勢必將起訴移由法院審理,未來就算雙方私下和解,也不影響法院論罪,和解與否則是法院審酌犯後態度的重要參考指標。
檢方根據媒體報導內容研判,如果黃子佼被控訴的行為為真,且若是曾對K小姐拍攝性私密相關影像,黃子佼就有可能觸犯可處7年以上徒刑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嫌。此外,依K小姐指控內容,事發時K小姐年僅17歲,還未成年,黃子佼如果被檢方查出涉嫌侵犯她,可能同時觸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刑期將加重2分之1。
另針對新爆出有兩名少女疑似被騙拍裸露泳裝照一事,檢方也將一併了解有無其事,並釐清黃子佼有無涉嫌觸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違法情況,近期不排除傳喚相關證人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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