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張鳳書今投完票後,在臉書po出一張「手比數字的照片」,可能被認定為特定候選人拉票,可被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她得知消息立刻撤下貼文,並表示:「不夠熟悉選罷法相關規定,謝謝大家的提醒。」
她說,早上投完票真的很開心,在這片土地可以用民主方式選出自己心中理想,真的很幸福。下方有網友反問她是不是要替支持的候選人拉票,她趕忙回「真的不是」,也有人安慰她不知者無罪,她則回「謝謝。」
中選會提醒,投票禁止穿戴競選衣物、比出號碼手勢,可能被認定為特定候選人拉票,違反選罷法,可處以1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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