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欣穎/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間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今(15)日立委陳椒華依錄音檔爆料,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並到地檢告發鏡電視股東涉偽造文書罪,對此,鏡電視也發聲明回擊了。
鏡電視發出三點聲明回擊表示,決定對陳椒華委員提控誣告,「本公司申設過程受主管機關最嚴格之審查,亦不斷就外界提出的質疑進行說明,全體股東亦早已澄清未有轉讓或代持股份情事,該委員卻仍置若罔聞,一再召開記者會抹黑,更以不實內容向檢察機關誣告本公司股東,如此打壓人民的行徑,令人深感不齒。」
鏡電視再次譴責陳椒華對人民無端污衊、濫訴行為,「本公司決定就陳椒華委員此等濫用職權誣告人民之行為,依法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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