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中縣清水一對蔡姓姐妹,2年前遭19歲少年騎車從後方撞上,分別受到輕重傷,在沒錢請律師打官司之下,偶然間在電視上看到律師謝震武在節目上表示,肇事者未滿20歲父母需付連帶責任,因此向肇事者父母追加求償337萬元成功。
據了解,事發當時蔡姓姊妹共乘機車回家,卻遭19歲少年從後方撞上,其中妹妹輕傷,姊姊卻下半身多處骨折,蔡家不滿判決少年只被依過失傷害判刑3月,卻又請不起律師,偶然在電視上看到律師謝震武說,肇事者未滿20歲,父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追加求償337萬成功。
而針對這樣的結果肇事者母親表示無法接受,但法官強調,雖然18歲可以考駕照,但民法規定20歲才成年,因此20歲以前法定代理人依舊需負監督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