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韓國女星「全智賢手機複製案」,涉案的經紀公司人員,經全智賢求情,逃過拘留命運。
根據《韓國聯合通訊社》報導,負責此案的首爾警員表示,「涉案者已於20日晚間,被以不拘留立案。警方又指,事件當事人全智賢所提出的「不希望處罰書」,對判決結果,起了關鍵作用。
本月9日,首爾中央地檢刑事5部,以涉嫌違反信用資訊利用及保護相關法律,起訴涉案者。當日,全智賢隨即提出申請書,要求赦免。全案計畫在25日,移送檢方處理。
全智賢經紀公司Sidus HQ代表理事鄭勳卓(41歲)及經紀公司2名相關負責人,涉嫌於2007年11月20日,以酬金340萬韓元(約新台幣8萬元),聘請服務中心經營者金某(39歲,已被拘留)複製全智賢手機,以偷看其手機簡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