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靖崴再爆 郭台銘 陳崇美 同居5年懷孕3次
記者許聖梅、項程鎮/台北報導
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的婚外情到底還有什麼內幕?根據當年出面替陳崇美協調的徐靖崴說,陳崇美當年曾經告訴他,「她跟郭台銘同居5年,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都在郭台銘強烈要求之下把孩子拿掉!」
徐澄清非陳女表哥
徐靖崴澄清說,他不是陳崇美的表哥,而是當年接受她委託出面處理此事,為取信郭台銘,才跟郭台銘說他是陳崇美的表哥。他形容陳崇美「身材中等,外型清秀」,身高大約160公分,但並不是像林志玲或劉嘉玲那種外型豔麗的女生。
指郭拿成藥要陳女流產
徐靖崴強調,陳崇美當年拍下郭台銘的性愛錄影帶是為了自保,不是報復,徐靖崴表示,陳崇美從東吳大學畢業之後不久就認識郭台銘,她一直喊他「銘哥」,而郭台銘則是暱稱她「阿美」,陳崇美曾告訴徐靖崴,她跟「銘哥」在一起5年,曾懷孕3次,她很想生下來,但郭台銘要求她一定要拿掉,甚至給她吃成藥,徐靖崴說,陳崇美提出許多當年兩人交往時的書信和錄音帶,他和另一位出面協調的呂習經邊看邊搖頭,覺得這女生「太痴情」了。
徐︰郭妻勸說 寫信和解
昨天鴻海集團終於反擊徐靖崴,指徐在「要錢未遂」後,趁郭先生追訴臧家宜恐嚇取財之際,對郭先生二次傷害。
徐靖崴解釋說,官司結束之後,他心裡充滿怨恨,郭台銘的太太林淑如主動跟他談了多次,還說要給他一筆錢,但他拒絕了,他要求郭台銘跟他道歉,但林淑如說,以郭台銘的個性不可能,於是林淑如要他「委屈一點,主動要求和解」,所以他才寫了那些信。
發信措詞強烈 徐:怨恨
但記者追問他:「信裡措詞強烈的字眼,難道也是林淑如同意的情況下寫的嗎?」徐靖崴則說:「總之,我是被動寫這些信,我承認當時我心裡充滿怨恨,所以用詞會比較強烈一些。」
律師︰已對徐言行進行蒐證
郭台銘的律師顏廷鈺昨天指出,從徐某寄給郭台銘共三封的信函內容來看,就可知道徐某的為人,整起事件徐某明明是加害人,現在又再度中傷,相關說詞不論真假,都已對他人造成二次傷害。
顏廷鈺強調,目前已對徐某這幾天來的言行進行蒐證,郭台銘現在雖不在台灣,但郭台銘向來相信法律、也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郭台銘反擊 出示徐靖崴威脅信函
記者高嘉和/台北報導鴻海集團董事長郭台銘昨日委託律師顏廷鈺發表聲明,指徐姓男子企圖扭曲曾為加害人的事實,對身為被害人的郭台銘二次傷害。
指徐揚言玉石俱焚
鴻海的聲明稿全文如下:
一、徐某(有多個不同名字:徐靖崴、徐文金、徐識博、徐上),在民國87年至90年間,3次發信給郭台銘先生,開始先揚言:「縱使不能讓你像…我一樣身敗名裂,錐心刺骨,必要時血濺五步、玉石俱焚、亦在所不惜」。其後露骨表示:「一個隨時準備報復的人,只要你略施小惠,就可以變成一個俟機感恩圖報的友人。」、「有二種方式供郭某選擇:第一請郭某貸(借)款給本人…或第二『向本人購屋』…,如不予理會…將『散發』、『上網』、『媒體』、『外援』、『出書』」。
斥索財未遂 二次傷害
二、徐先生在要錢未遂後,近日竟趁郭先生追訴臧家宜恐嚇取財之際,企圖扭曲曾為加害人之事實,對身為被害人之郭先生二次傷害。
三、郭先生從來相信法律,相信公道自在人心。
四、徐某寄給郭先生的三封信節本:
第一封:87.8.18台北圓環郵局第1181號存證信函。
文中提及「我肯定地告訴你,不管再五年或十年,此事沒有一個結果,我絕不會善罷干休,但願是我多慮了。記住!我急著等回音。」
第二封:90.1.23
「近日內台端若仍無訊息,將擇日進行下一步,有生之年絕對是一步接一步。」
第三封:90.4.24來信
「所謂和解條件,無非是要郭某展現誠意和實質意義而已。」「上述條件對郭某無損失有小利,主要是本人迫於現實之無奈,希望郭某能幫本人完成栽培兒子學業之責任。若郭某同意,本人自然會記恩不記仇,不但讓往事煙消雲散,甚至永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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