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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反送中遭判刑15個月 公視發聲明:深表遺憾

《藝術很有事》「榮光燦爛」專題特約記者鄧卓儒。(公視提供)

〔記者鍾智凱/台北報導〕公視《藝術很有事》節目香港特約記者鄧卓儒,於2019年11月18日執行《榮光燦爛》專題拍攝工作時被捕。2022年12月21日,香港法庭裁決,鄧卓儒因為身上有一把萬用刀和一枝鐳射筆,被認定藏武罪成立,刑期15個月。對於鄧卓儒被捕及判決結果,公視深表遺憾,除呼籲港府尊重媒體工作者的應有權利,並會持續與鄧卓儒家人聯絡,提供必要協助。

2019年,因香港政府提出《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民間爆發大規模的反送中運動。台灣公共電視《藝術很有事》節目特別規畫《榮光燦爛》專題,從創作社運歌曲的角度記錄這場運動的發展,剖析《願榮光歸香港》歌曲的創作背景,以及為何在短時間內廣泛傳唱,並在各地出現許多快閃演奏活動。香港獨立編導鄧卓儒即為《榮光燦爛》的特約記者。

2019年11月18日,身穿公視PRESS背心的鄧卓儒在尖沙嘴一帶執行拍攝任務,在前往理工大學途中被捕,並被拘禁收押,攝影器材也被全數沒收。兩天後,他雖然獲釋,但有案在身。從2020年5月起,鄧卓儒開始被提堂審訊,2022年9月19日案件開始正審,2022年11月30日,裁決認定藏武罪成立收押,12月21日宣告刑期為15個月,全案可上訴。據了解,鄧卓儒是首位在反送中運動現場執行工作被捕並被判刑的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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