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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和弦GG惹!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確定無法參選

藝人謝和弦登記參選台北市議員,卻被中選會認定候選資格不符,他聲請假處分,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謝和弦想參選台北市議員,中選會認為他因毒品罪被判刑定讞,且於登記截止日尚未執行完畢,拒絕他登記為候選人,謝不服遞狀聲請假處分,今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謝和弦在9月2日登記截止時,尚未將毒品案的易科罰金全數繳納完畢,屬於「尚未執行完畢」,且謝爭取參選資格的本案訴訟勝算不高,若暫時讓謝參選,勢必干擾其他符合參選資格者的得票,影響選舉結果,衡量公共利益後,裁定駁回謝和弦的聲請。

經謝和弦抗告,最高行指出,謝因施用二級毒品罪,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4月定讞,經檢察官准予易科罰金並分期繳納,原訂謝要在8月18日、9月19日、10月18日分三期繳納,謝則在10月14日繳完最後一期。

但中選會認為,選舉登記截止日為9月2日,謝和弦當時尚未繳納罰金完畢,代表刑罰尚未執行完畢,因而認定謝不符選罷法規定,拒絕謝登記成為參選人,最高行指中選會的認定沒有問題。

至於謝和弦舉中選會1998年6月4日函示,最高行表示,該函示是針對候選人登記截止後,經法院判刑並諭知易科罰金確定,卻尚未執行者,而認候選人在名單公告前已執行完畢,准予登記,與謝的情況有別,因此,仍駁回謝聲請假處分,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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