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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追討2.6億 周星馳:因為愛已給3740萬

香港喜劇天王周星馳。(翻攝自微博)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星爺」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逾7000萬港幣(約2億6千萬台幣)投資佣金一案,2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續審,大批媒體守在法院門外,親自出庭的星爺選擇避開媒體沒走正門。

港媒報導,于文鳳在證詞中表示當年獲得星爺信任,是基於她的忠誠度和能力,豈料星爺當眾反駁表示于文鳳喜歡幫他工作,「如果不喜歡,我也不會逼她」,他說于文鳳在電影和房地產方面都沒經驗,是她自己想做。

星爺重申,于文鳳願意學習而且是他女朋友,所以他希望對方能努力學習,「她很勤奮,當時我相信她的忠誠度。」

于文鳳指出,星爺在2002年耶誕節承諾她,會將投資利潤的10%分給她,當時投資「天比高」豪宅專案,估算市價8億港幣(約29.9億台幣),周星馳理應付8000萬港元(約2億9千萬台幣)給于文鳳,但最後只給1000萬港幣(約3740萬台幣),于文鳳才憤而提告追討剩下7000萬港幣(約2億6千萬台幣)。

對此,周星馳律師反駁,星爺承諾給錢是出自愛意,2人並沒有為佣金的百分比簽過合同,無憑無據,更重要的是,「天比高」豪宅是星爺用於自住,並非投資,該豪宅多年來也沒有出售,他怎麼給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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