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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資深藝人郭美珠設局勸誘輕生 台語歌后挨告要賠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唱紅「為錢賭性命」、「攏是為著你」等歌曲的台語歌后劉燕燕,輕生獲救後向網路媒體爆料是同為資深藝人的好友郭美珠勸誘服藥,再由郭委請臧姓女記者迅速刊登,以逼迫丈夫出面;但郭、臧認為劉所述不實,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結,判劉應照價賠償郭25萬元,另賠臧5萬元,並須登四大報頭版道歉。仍可上訴。

劉燕燕(右)指控郭美珠勸誘服藥,再由臧姓記者迅速發稿,以逼迫丈夫出面,但郭、臧認為劉所述不實,提告求償;北院判劉共應賠償30萬元。(資料照,劉燕燕提供)劉燕燕(右)指控郭美珠勸誘服藥,再由臧姓記者迅速發稿,以逼迫丈夫出面,但郭、臧認為劉所述不實,提告求償;北院判劉共應賠償30萬元。(資料照,劉燕燕提供)

劉燕燕本名劉碧華,2013年服藥輕生獲救,她後來向網路媒體爆料指因郭美珠策畫設局才仰藥輕生,並委由臧姓記者儘速報導,目的是為了讓兒子的李姓生父出面,好讓兒子認祖歸宗。

郭美珠與臧姓記者認為劉燕燕所述不實,刑事提告加重誹謗罪;劉後來遭判拘役35日,得易科罰金3萬5千元確定。民事部分,郭、臧分別向劉求償25萬元,並登四報公開道歉;但劉未提出書狀也未到庭抗辯。

郭美珠。(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郭美珠。(資料照,記者陳奕全攝)

法官根據刑事判決認定郭美珠、臧家宜主張有理,劉燕燕已嚴重侵害郭的名譽與臧姓記者的專業形象,且案發後毫無悔意還未表達歉意,導致郭、臧精神痛苦,故判劉應賠償郭25萬元、臧5萬元,並於四大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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