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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視同歇業進行紓困!文化部盼戲院業照顧員工為優先

〔記者許世穎/台北報導〕武漢肺炎疫情重創全球經濟,電影業面臨寒冬,上月底開始傳出有不少戲院業者希望政府直接下令影城短期停業,文化部長鄭麗君日前也表示,會針對疫情衝擊重大的艱困事業提出專案需求。文化部昨也與連鎖影城開會商討,並表示不會要求業者「不要」歇業,並希望業者在紓困期間盡可能照顧員工。

文化部長鄭麗君昨在臉書暢談紓困藝文心路歷程。(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鄭麗君昨在臉書以4000字長文發表防疫與紓困一路走來的過程與心境,其中一點提到「大型藝文艱困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貼方案」,針對包括表演藝術、音樂展演、電影映演業、出版事業等受重大衝擊,導致營業額衰退50%以上或顯已無法持續營運的藝文艱困事業,新增24.7億元預算,將依據行政院「千億挺就業」中跨部會共同性原則,補助艱困事業員工薪資4成(每人上限2萬元),補助3個月,以及補助一次性營運資金。申請此類補助者,將不像「減輕營運衝擊」受每事業最高補助250萬元之上限限制。

有業者透露,文化部與連鎖影城昨天開會的結論中提到,在「藝文紓困2.0」的方案中,將比較旅行業,員工薪資可以打8折,其中中央補助薪資40%,另40%由業者自行吸收。另也有業者表示,文化部未強制規定「不准歇業」,「畢竟歇業與否還是要看各家公司的決定」,至於補助方面,目前紓困2.0的方案細則還沒有出來,「我們也不會希望犧牲到員工,政府如果有補助,我們也會去評估。」

文化部稍早也澄清,當天會談並無要求映演業者不要歇業,也從未說過「政府不會下令」,而是將他們視為歇業狀況、加深紓困力道,戲院停業與否,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得做必要之處置,目前皆配合指揮中心公布之因應指引辦理,地方政府也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管制相關集會活動。「文化部已數度對外表示,將把電影映演業視同歇業情況進行紓困,希望映演業者在紓困期間儘可能照顧員工。」

另外,電影映演業受疫情衝擊嚴重,文化部也已將映演業(戲院)納入大型藝文艱困事業紓困方案予以支持,鄭麗君表示紓困的同時,未來也將建立國片映演協商機制,「將國片排片率由目前10%,逐年提升一定比率,於3年內提升至20%;且未來2-3年定期協商,與電影映演業共同振興國片市場,惟若國片產製量低於一定比率,則可於次年度重新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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