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SM娛樂控侵權 中國法院判黃子韜勝訴
黃子韜。(翻攝自微博)
〔記者吳琬婷/綜合報導〕前人氣韓團「EXO」中國籍成員黃子韜(Tao)2015年4月突然自行提出退團,回到中國發展演藝事業,他同年因代言某品牌食品,而被原韓國經紀公司「SM娛樂」控告他與該品牌侵害專屬經紀權等合法權益。中國上海法院昨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黃子韜方未構成侵權。
該案件,一審時法院認定「SM娛樂」主張的「專屬經紀權」不屬於中國所列明保護的民事權益,黃子韜和食品企業未構成侵權,駁回其訴訟請求;韓國「SM娛樂」不滿一審判決提出上訴,但二審法院仍維持原判。對於判決結果,黃子韜律師表示:「結果在我們預料之中,我們始終相信法院的公平公正審理,會保護藝人及與藝人有代言合作關係的市場主體的各項合法權利。」
不過,反觀黃子韜和「SM娛樂」之間的在南韓的合約糾紛官司,日前首爾高等法院二審結果出爐,黃子韜仍被判敗訴,可見兩國判決標準有明顯落差。中國上海法院二審判決書。(翻攝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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