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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淑慎吸毒案吃牢飯3年1個月

■蕭淑慎涉吸食安非他命,將面臨牢獄之災。(本報資料照)■蕭淑慎涉吸食安非他命,將面臨牢獄之災。(本報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陳尹宗/台北報導

蕭淑慎涉吸食安非他命,士林地方法院昨天將她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加上96年她因施用古柯鹼,被判刑1年7個月,在緩刑期間又犯,未來可能面臨共3年1個月牢獄之災,諷刺的是,她主動要求傳喚作證的醫生,指蕭急躁,向他表明「想要用安非他命治病」,反倒成為法官判她有罪的依據。

醫︰憂鬱症藥不影響判斷

去年6月至7月,蕭淑慎3度到士林觀護人室觀察驗尿,都被驗出安非他命反應,士院法官3次分別論罪,處6、7、7個月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年6個月,若最後依此定讞,將入獄服刑;本案可上訴。諷刺的是,蕭淑慎要求傳喚慶生醫院心理醫生謝遠達到庭做證,如同「拿石頭砸自己的腳」,謝遠達證稱,蕭淑慎去年患有重度憂鬱症,前來求診,他開藥給她,藥會產生「錐體外症候群」副作用,有健忘、嗜睡、手抖等症狀,但是無論病症本身或藥物副作用,影響都僅在於情緒,並不影響判斷、知覺能力。

蕭曾要求以安非他命治病

但謝遠達也明白指出,蕭淑慎個性急躁,治療過程中,曾向他表明想要用安非他命治病,但謝遠達曾經規勸她不要這樣做。法官引用這段證詞,證明蕭淑慎確有施用安非他命的主觀認知和動機,因此不採信她一再聲稱的「意識不清而誤食」。

判決書指出,蕭淑慎所辯均屬卸責之詞,不知檢肅身心,無法戒除毒癮,「足見自制力薄弱,無戒絕之決心」,而持續吸毒自殘,故予判刑。

2案共面臨3年1個月刑期

由於蕭淑慎96年間因施用古柯鹼,當時被判刑1年7個月、緩刑4年,但她卻在緩刑期間內又犯,緩刑即將面臨撤銷,2案相加,影響所及,意謂她未來還可能總共面臨3年1個月的牢獄之災。蕭淑慎對外聯絡的窗口,表弟朱耿宏昨天都未接電話,也未回簡訊,無法獲知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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