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心理師法遭罰3萬 賴佩霞聲明無違法意圖
賴佩霞退出總統大選後,因違反心理師法遭開罰。(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蕭方綺/台北報導〕賴佩霞參選又退選,中間產生不少爭議,昨又因在粉專、官網介紹中提及「一對一晤談」、「心理諮商師」等詞彙易造成誤導,遭北市衛生局認定她違反《心理師法》第27條,有廣告內容的情形,因此裁處3萬元的罰鍰。她透過助理提出3點聲明,表示自己「絕無蓄意違法之意圖」,並說會坦承面對各方檢視、指教並配合相關單位之調查與指導。
另外,賴佩霞並未具備台灣心理師證照,倘若擅自執業,恐還會涉及《刑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北市衛生局也將此案轉交北檢偵辦,目前已完成分案,不排除約談她到案說明。
她提到對於所謂違法的認定,尚有陳述未明之處,目前相關程序正依法持續進行中,並由熟悉相關法規者,包含律師等人彙整可證明清白的書狀資料,會等撰擬完成後,將詳細內容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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