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官司開打!沒付生活費遭強制執行 汪小菲告大S首度開庭

北院上午首度開庭審理汪小菲對大S提起的「債務人異議之訴」案件。(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大S今年2月嫁給韓團「酷龍」成員具俊曄,3月起未再收到前夫汪小菲當初答應給的生活費,她決定以離婚協議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的財產750萬元,法院上午首度開庭,採不公開方式審理,當事雙方均未到庭,僅由律師代為到庭,開庭歷經約1小時後結束,兩造律師都未受訪。意外的是,同樣是大S律師團的知名家事律師賴芳玉並未入庭,只待在庭外待另名律師離庭後一同離去。

據悉,汪小菲的主張是大S(徐熙媛)雖持離婚調解筆錄對他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元,但汪小菲否認違反調解筆錄中給付生活費的義務,大S不得對他聲請強制執行,因此,提起本件「債務人異議之訴」,並請求法院在案件訴訟終結前,先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北院認為,汪小菲以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為由,聲請在案件訴訟終結前,先裁定停止執行他的財產,符合強制執行法規定,應予准許。

北院同時審酌大S對汪小菲聲請執行的金額為750萬元,屬於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且案件若經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共三個審級審理,通常會耗費52個月,導致大S可能受有162萬多元損害,故裁定汪小菲必須提供165萬元作為擔保金,才得停止執行。

至於北院審理「債務人異議之訴」案件,上午採不公開方式審理,僅兩造雙方到庭,開庭從10時5分起至10時55分結束,受大S委任的律師謝淮軒以及汪小菲委任呂月瑛,庭後對於媒體詢問開庭內容為何、是否定下次庭期等問題,均未受訪;謝淮軒則在賴芳玉陪同下,簡短表示「謝謝關心」。

大S是在去年6月驚傳10年婚變,旁人推測是大S不滿汪小菲長期大踩兩岸政治敏感紅線,決定休夫;後來一度傳出2人復合,最終透過法院協議離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