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首自創歌曲在中國授權遇阻 黃舒駿控告老東家侵害著作權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曾替王菲、張惠妹等一線歌手寫歌的資深音樂人黃舒駿,不滿其創作的「戀愛症候群」等19首歌,被歌林音樂向亞太音樂集體管理協會(ACMA)登記為歌林音樂享有100%的著作財產權,導致他在中國遇到授權歌曲的阻礙,控告歌林音樂及其負責人黃慶強違反著作權法;台北地檢署認為歌林音樂沒侵害其著作人格權的犯意,今將歌林音樂及黃慶強不起訴。
黃舒駿。(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2020年10月間,黃舒駿發現其作詞、作曲的19首歌被登記於ACMA官網,且「著作財產權人」欄目僅有歌林音樂,認為黃慶強明知歌林音樂只擁有50%詞曲著作財產權,卻涉嫌未經他的同意不實登記,因此提告著作權法侵害著作人格權罪。
黃慶強庭訊時否認侵權,指公司將收到的錢,各分50%給黃舒駿及公司,在ACMA官網登記歌林音樂,只是提供歌曲利用人方便,使歌曲利用人不用再疲於聯繫歌曲的多方權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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