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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影射是「陪唱妹」 亞洲波神怒告前經紀人

藝人巧巧。(記者謝君臨翻攝粉絲專頁)藝人巧巧。(記者謝君臨翻攝粉絲專頁)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有「亞洲波神」之稱的藝人巧巧(本名王騴之),疑與前經紀人瑞奇(本名朱俊憲)因通告費鬧翻,去年出面指控遭瑞奇抹黑,並指瑞奇還在臉書發文影射她是「陪唱妹」,開價1小時1萬元,憤而控告瑞奇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瑞奇發文並未指名道姓,認定罪嫌不足,今將瑞奇不起訴。

去年4月23日,瑞奇在臉書發文指出:「剛剛又聽說,有女藝人當陪唱,等於是伴遊妹呀!還開價陪唱1h-1萬台幣,這算便宜,還是算貴呀!而且我還看到照片了,那位人士真的好厲害喔!大家想看照片嗎?」。

而後,巧巧出面指控,因向瑞奇索討3萬元通告費,沒想到對方拖欠不給,竟還把兩人私密對話截圖威脅,甚至還在臉書上發文,影射她是「陪唱妹」;巧巧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明明是經紀人請她到KTV和友人拍合照,卻誣指她陪唱,讓她完全無法接受,憤而提告。

檢察官勘驗瑞奇在臉書發文內容,發現全文並未指名道姓,外界難以單從其發文知道他所影射的對象是誰,因而認定罪嫌不足,將瑞奇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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