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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泛公廣媒體工會文化部陳情 要求完整公廣發展政策

泛公廣集團工會至文化部陳情。(記者宋志雄攝)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我們不是政府的媒體,我們是國家的媒體!」公視、華視、中央社、中央廣播電台、客家電視台等多家泛公廣媒體工會,今日至文化部陳情,希望文化部長鄭麗君拿出改革決心,迅速制訂完整公廣發展政策,同時透過文化會報溝通,讓勞工董事儘速入法。

台北市產業工會總幹事陳淑綸表示,包含公視、華視、央廣、中央社、客家電視、台灣宏觀電視、原住民族電視台等「泛公廣集團」,其中只有原住民族委員會主管之「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負責經營原民台)於設置條例中明定應有工會代表,公視、華視、中央社都沒有,而日前行政院提名第六屆董監事時,文化部雖「故做開明」地請公視推派員工董事人選,卻任由員工普選得票率近66%的員工董事當選人王燕杰在上個月公視董、監事審查會議被刷掉!

公視工會理事長王燕杰說,文化部行文公視基金會,也就是資方代表,要求資方推出勞工代表,本身就很荒謬,「勞工董事交給資方辦理選舉,這是全世界唯一的一次,文化部開了先例」,而當公視工會選出的員工董事未通過審查後,文化部竟然又發函給資方,「公視工會連副本都沒有!」

華視工會常務理事李錦燦也說,2006年華視釋出公股,將大部分股票捐給公視基金會,之後,公視成為華視最大股東,「華視公共化了,政府卻從未挹注華視」,認為「公不公,民不民」是華視最大的問題,希望新版《公視法》能明定華視公營身分,讓華視與公視分工,虧損、蓋飯店爭議、勞工董事入法等問題,也能從而解決。

文化部表示,上(五)屆公視董監事選舉,因公視工會主動行文行政院新聞局要求,因此新聞局回文請工會推派代表,本(六)屆因文化部主動行文,考量基金會仍是法人代表,所以仍行文給公視基金會,員工董事推選方式則由公視自訂。

對公視經內部選舉推薦的員工董事候選人,卻因《公視法》規定須交由立法院各政黨推舉組成的審查委員會進行審查,因而未獲通過,「兩者確有矛盾」,文化部會儘速研提公視法修正案,明定員工董事及其產生方式,由文化部主管的中央社、央廣設置條例,也會研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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