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控訴SM娛樂17年奴隸合約 魯敏宇被判敗訴

曾是「SM娛樂」旗下樂團「THE TRAX」鼓手兼吉他手的男星魯敏宇,在去年控訴前東家逼迫他簽訂長達17年的奴隸合約,向法院要求合約無效並索討1億韓幣的賠償金。(翻攝自Naver)

〔記者陳昱均/綜合報導〕過去曾是南韓最大造星工廠「SM娛樂」旗下樂團「THE TRAX」鼓手兼吉他手的男星魯敏宇,在去年對前東家正式提出告訴,控訴他們要求他簽訂長達17年的「奴隸合約」,甚至還在自己退出組合後,想盡辦法打壓封殺他,令他在演藝圈難以順利存活,並向「SM娛樂」索討1億元韓幣(約台幣300萬元)的賠償金。經過近1年的法律訴訟後,今天(21日)首爾中央地法院對本案做出了結論,判決原告魯敏宇敗訴,引發熱議

魯敏宇從歌手轉型為演員,但卻表示自己退出「THE TRAX」後就不斷遭SM娛樂的打壓,嚴重影響自己的演藝生涯。(翻攝自魯敏宇Instagram)

從歌手轉型成為演員的魯敏宇,在去年11月時對前東家「SM娛樂」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主張自己被強迫簽訂長達17年的合約,也遭遇過不平等的待遇,主張自己在2004到2006年以「THE TRAX」團員身分活動期間,公司對他的演藝規劃並沒有善加管理,讓明明是吉他手的他被安排在鼓手的位置,甚至在他離團後更是有如放牛吃草般對待,不僅沒有提供音樂與演戲方面的任何機會,甚至還對電視台PD與戲劇製作方施壓要封殺他,阻礙了他的演藝之路。不僅如此,魯敏宇稱自己在公司的要求下被迫簽訂長達17年的「奴隸合約」,所有創作版稅也得讓給公司10年,讓沒有得到任何回報與遭打壓的魯敏宇十分不滿,因此憤而提告,要求這份合約無效,並向「SM娛樂」索討1億元韓幣(約台幣300萬元)的賠償金。

魯敏宇當年在「THE TRAX」中以美艷外貌著稱,但是因為安排原本是吉他手的他去當鼓手,因此讓他待沒多久就宣告退團。(翻攝自Naver)

對此,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民事協議15部,就在今天對於該案做出了判決結果,裁判部表示:「根據所提供的證據,原告與SM娛樂之間所簽署的合約不能視為無效;至於原告控訴SM娛樂對他的演藝活動疏於管理,以及持續妨礙原告後續演藝活動的主張,也很難被認證」,也就是說,法院並無法認同魯敏宇的主張,因此最終判決結果就是原告魯敏宇敗訴,引發譁然。網友對這個結果抱持2種截然不同的極端意見,有人對魯敏宇明明遭打壓卻仍敗訴的結果感到十分心疼,難過表示:「小蝦米還是很難鬥贏大鯨魚」;但也有人認為魯敏宇當時在團隊裡本來就相當不合作,現在不僅拖累團體還搞垮自己的演藝生涯,只能說是自找的,對他的遭遇感到不以為然。

魯敏宇控告前東家SM娛樂的案子,在今天被首爾地方法院判決為敗訴,引發正反雙方粉絲的熱烈討論。(翻攝自STAR IN)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