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消費】過年餐旅價暴漲 民眾可檢舉
過年出外旅遊或聚餐,若發現業者惡意漲價,可向公平會檢舉。圖為印尼峇里島海神廟。(記者洪定宏攝)
〔記者洪定宏/鳳山報導〕一個月後就是農曆新年,但民眾規劃旅遊或聚餐時,驚覺價格可能暴漲一倍以上而卻步,縣府消保官殷茂乾強調,若業者有「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遭調查確定者,可裁處五萬元到二千五百萬元罰鍰。
殷茂乾表示,依台灣市場分析,應無旅行社、飯店及餐飲業者可以「獨佔」或「寡佔」,或許會有「不當聯合行為」,但須認定有無契約或協議,目前尚未發現類似現象。
但運將抱怨,計程車費率要在過年漲個一兩成,還得經過政府審核同意,但其他業者卻能以犧牲休假或機位難求等理由調漲,實在很不公平。
旅行社、飯店及餐飲業者的解釋是平日或一般假日的價格已比原訂價低,過年調漲只不過回復原價或比原價稍高或比照機票票面價。
殷茂乾強調,如果比原價高出一兩倍,讓消費者覺得貴得離譜,將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第廿四條「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的疑慮,民眾可向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縣府建設處工商服務科或消保官檢舉。
不過,在市場供需調節下,高收入者仍願花大錢享受,例如過年期間台灣各區溫泉旅館一房難求,曾有某高階官員親戚透過管道挪出房間,售價高達一萬多元,比平時多花一倍錢也「甘之如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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