庹宗康提前勒戒 保衛演藝事業
記者胡守得、葉宜欣/台北報導
為避免執行吸毒觀察勒戒時程影響後續演藝工作,藝人庹宗康昨天下午提早向士林地檢署報到,隨即送士林看守所執行至少40天的觀察勒戒。
庹宗康因吸食二級毒品大麻,經法院裁准觀察勒戒,士檢原訂週四傳喚到案執行,但他在上週即先透過律師向檢方請示,能否提早執行,獲檢方回覆於法並無不可。
昨天下午2時許,庹輕裝簡便向士檢法警室報到,較原訂時間早3天;檢方立刻開庭訊問人別無誤,他並指出提早報到是避免影響日後工作,訊後由士檢安排車輛,將他送進士所執行。
陪庹宗康前往勒戒的經紀人房純輝表示,庹宗康兩週前接到台北地院的勒戒裁決函,他立刻請律師回復不抗告,希望盡快勒戒。房純輝透露,前晚庹宗康才從大甲媽祖遶境儀式返回台北,昨天勒戒前心情很放鬆,還小睡了一下。
而屈中恆聽說庹宗康已勒戒,僅表示:「一切看律師安排,我還不確定勒戒時間。」洪其德、蕭淑慎上週也已收到裁決函,兩人都表示,希望趕快勒戒,可重新開始安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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