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周董亮合約 展開侵權蒐證 KTV違法播歌 10天後恐消音

記者段子薇/台北報導

「周董」周杰倫的歷年卡拉OK伴唱帶,10天後恐怕在錢櫃、好樂迪KTV消失!

周董雖然在上海拍攝電影「灌籃」,但他的歷年著作權爭奪戰,卻如火如荼持續在台灣開打!

合約載明唱片公司代理非擁有

為證明從3月1日起,周董已確實收回8年來的7張專輯,所有音樂錄音著作(母帶)及視聽著作(MV)權,昨天他請經紀人楊峻榮出示合約,證明所言屬實。

此份藝人合約書,是周董於民國88年3月1日,和當時的經紀人吳宗憲所簽下,周父(周耀中)為保證人,至今年3月1日約滿,約期長達8年。

其中第3條「權利義務」的第1項條文,即規定:「甲方(阿爾發)獨家全權代理乙方(周杰倫)著作物…」,楊峻榮強調:「『代理』不等於『擁有』,期滿之後當然要還給杰倫!」

阿爾發侵權賠償金累積近千萬

楊峻榮表示,目前包括錢櫃好樂迪KTV、伴唱帶發行公司「揚聲」、音樂下載網KKBOX、鈴聲下載,所有聽得見、看得見的周董音樂作品,都屬違法侵害行為,「阿爾發現在已無授權權利,但我們不想為難廠商,所以暫時選擇保留法律追訴權,但會繼續蒐證。」據悉,侵權賠償金至今已累積近千萬!

周董的委託律師盧柏岑強調,阿爾發唱片、錢櫃好樂迪KTV、揚聲,都屬「錢櫃好樂迪」集團,對於周董的著作權歸屬,其實都很清楚。

為避免這些公司以「不知著作權歸屬」為藉口、規避刑事責任,昨日周董委託律師寄出律師函,並附上此合約,提醒錢櫃好樂迪應在10天內,停止使用或取得周董授權,停止所有違法侵害著作權的行為。

楊峻榮強調,此舉是呼籲錢櫃好樂迪,應該遵守合約精神,「8年來,杰倫重承諾、守法履行合約,要不然他大可提早跳槽,違約金頂多2千萬元!」周董暫時不想告官,只因念及老東家的多年合作情誼。粗略估計,周董至今約為阿爾發賺進8億元,他為老東家下金蛋的辛勞,也算是盡心盡力了!

阿爾發:收到律師函 再回應

針對周杰倫昨天發律師函一事,阿爾發總經理吳清俊昨天表示,待收到律師信函後,他會和總公司的法務人員和律師討論過後再回應。至截稿為止,未獲得錢櫃發言人呂嘉正的回應。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你可能還想看 more
今日熱門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