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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蘭十點聲明指控大S 沒辦完離婚手續就嫁具俊曄 承諾不再婚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汪小菲爆出未履行與 「大S」徐熙媛離婚協議,欠逾500萬元生活費,大S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汪小菲資產部分會查封,汪小菲暴怒開戰S家,張蘭也加入戰局,今(22)列了十點指控,怒稱大S的尊重都是說笑,離婚協議過程中,侮辱、用言語貶損她。她指控大S曾承諾決不再婚,只想好好養孩子;還爆料離婚階段,大S早就想和韓國人結婚。

張蘭在聲明中提到,「她說離婚是為了小菲和我著想,而主動提出雙方緣分已盡,這想太多了,也是謊話,事實證明,她早就想跟韓國人結婚,而且在大陸離婚程序沒完成之前,她就迫不及待地結婚了,她的經紀人說得好:她透露大S的苦衷,直說:『如果這個人是你的浮木,載浮載沉在婚姻關係裡快要溺斃死去的人還不緊緊抓住?』她就是在婚姻關係還載浮載沉中,去抓了另一個韓國浮木。」

張蘭並指控大S出爾反爾,「徐女士是怎麼樣的保證絕對不會再婚,小菲才要求律師刪去原有的再婚限制生活費條件?請徐女士捫心自問!她的經紀人不說,我實在不願提」。

大S(左)和汪小菲。(資料照,記者潘少棠攝)

張蘭十點聲明原文:(基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五及第八點刪除)

一、徐女士說她認識第一秒至今,從來沒有傷害小菲的身心,這不是事實!事實上,她用了多少恐嚇威脅,甚至以妨害秘密的手段來逼迫他妥協,她自己和她的律師應該非常清楚。

二、她說對我發自內心的尊重。這是說笑事實上,在婚姻中、離婚協議過程中,她是如何的侮辱、用言語貶損我,......,設定種種禁止,她和她的律師心知肚明。我都一直忍著,對外都誇她好,但內心如刀割。

三、她說離婚是為了小菲和我著想,而主動提出雙方緣分已盡,這想太多了,也是謊話!事實證明,她早就想跟韓國人結婚,而且在大陸離婚程序沒完成之前,她就迫不及待的結婚了!她的經紀人廖瑋琪說的好,她透露大S的苦衷,直說:「如果這個人是你的浮木,載浮載沈在婚姻關係裡快要溺斃死去的人還不緊緊抓住?」她就是在婚姻關係還載浮載沈中,去抓了另一個韓國浮木!我的傻兒子到現在還相信是真愛!這也是我最不能原諒的一點,她可以直接跟小菲講明白,不愛他了,現在愛那個韓國人了,現在社會也都能接受,不要用騙的。要裝作純潔聖女,實際上不是那回事。信誓旦旦說愛過小菲不會愛別人,也不會再婚,只想專心扶養孩子,小菲回來告訴我,所以他毅然決然把律師加的再婚不付贍養費條款給刪了,我只能說小菲在婚姻過程中犯傻,但不犯法。但她到現在一直在犯法。

四、徐女士說離婚後大家好聚好散,口不出惡言,這也不是真的!離婚後她不斷的還要挾小菲,不斷把非法取得的訊息傳給他人,藉各種理由要加碼給她錢,小菲痛苦的不得了。這些惡毒恐嚇的訊息都有留存,她裝不來的。

六、徐女士說她尊重法律、遵守調解協議。更是天大謊言!事後不斷編造理由加碼要求提高費用金額的,就是她自己!我是直來直往,該罵該罵的人,但絕對不會嘴巴上說不口出惡言,私底下從來沒有做到。

七、徐女士指控小菲沒有付足家人的生活費,要依調解協議付足給她更完全不是事實!小菲不僅完全付足了,還溢付了500多萬元,這些都有證據,不容狡辯!我認為她都和另外一個男人成立一個家了,就不要繼續列一個家用生活費、電費名目,讓這個男人抬不起頭來,我打心瞧不起。小菲可以多付幾百萬,難道會故意不付家用電費幾十萬嗎?我覺得稍有廉恥心,都不會願意讓別人負擔任何電費、家用費。尤其是這麼奢侈浪費,不把人家的錢當錢花。

九、徐女士說大家不要口出惡言,不要傷害對方我完全同意,即使人家早離婚了,我還忍著被人笑話說她好我做的還不夠?但究竟是誰去恐嚇別人?是誰將那些違法、侵害隱私、妨礙祕密的東西散布出去、去傷害人的?徐女士捫心自問,妳會不知道!

十、婚姻協商過程中,徐女士是怎麼樣的侮辱我?徐女士是怎麼樣的保證絕對不會再婚,小菲才要求律師刪去原有的再婚限制贍養費條件?請徐女士捫心自問!她的經紀人不說,我實在不願提。

我說的都是事實,到法院我也會這麼說,徐女士說謊沒有辦法圓的。律師可以保持沉默,但律師不應該幫她說謊。

徐女士已經提告,我們就靜待法院的處理。其實很簡單,數字金額一核對,是小菲多付了,而不是少付。您是不是應該如您所說一概遵從,會算清楚就立即撤訴,並把多付的還給小菲。

我作為母親的在小菲小時候疏於照顧,我深深愧咎。我每一筆錢都是辛辛苦苦一分一毫攢出來的,連自己的弟弟命都賠上。我不負人,我也不怕誰。收購我俏江南的一幫海外金融流氓,不只害了我,也害死了好多中國有希望、有文化、有創意內涵的企業,撈多了反告我欺詐,仲裁結果證明我沒有欺詐,我仍在為我的名譽而戰!我也要為我的兒子而戰!狗仔詛咒我死,這不符合中國人的人性。但我真的告訴你,為了保護孩子,戰死也要戰!因為我是母親,不是向人伸手訛錢的母親,......。冠冕堂皇的好話說盡,但背地裡壞事做絕,做人不可以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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