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女星發文遇酸友 怒告前粉絲踢鐵板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演出「金家好媳婦」、「天之驕女」等本土劇的女星陳珮騏,去年在臉書粉絲團發文分享喜愛包款,被黎姓女網友留言酸她「螢幕前後一個樣,禮貌跟尊重是什麼知道嗎?」,陳不滿提告加重誹謗罪,但檢察官認為未損及陳的名譽,偵結處分女網友不起訴。
本土劇女星陳珮騏發文分享包款卻被網友留言開酸,氣得她到警局提告加重誹謗罪。(翻攝陳珮騏打氣團臉書粉專)
檢方指出,去年10月16日,陳珮騏在自己經營的臉書粉絲頁分享喜愛包款,貼文引來萬人點讚,但黎姓女網友卻不買帳,留言狠酸「螢幕前後一個樣,禮貌跟尊重是什麼知道嗎?看到這真的讓我想嘔吐」,陳見到貼文後也回擊「我幕前幕後向來不假裝,如果想吐建議看醫生,而不是來找我,我幫不了你」。
黎女見陳回文,再度留言回她:「好哇,等你邀請我」,陳不滿,直接開嗆「我正好要跑一趟警局,要不要出面說清楚?不然就請警方邀請您了」,接著陳直接到警局報案,向黎女提告加重誹謗罪。
本土劇女星陳珮騏發文分享包款卻被網友留言開酸,氣得她到警局提告加重誹謗罪。(翻攝陳珮騏打氣團臉書粉專)
雄檢偵查時,黎女說自己本來是陳的粉絲,後來看不慣她的一些事,就開始不喜歡她,留言只是抒發個人情感,沒有要貶損陳的人格;檢方認為,黎女的留言中,沒有有貶損陳珮騏名譽及社會評價的具體事實,也沒有過分踰矩的情緒謾罵,雖然留言看得出黎女對陳珮騏有厭惡之意,但喜惡與否本來就屬個人自由,與陳的社會評價、名譽、人格屬兩回事,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偵結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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