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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千玉認了後悔離婚 30年後才知與前夫婚姻無效

〔記者李依純/台北報導〕龍千玉在高點綜合台《震震有詞》宣傳新專輯《出嫁》,談起22歲那年不顧父母反對,毅然決然跟前夫登記結婚,被主持人謝震武律師點破,當年法律認定需有公開宴客儀式或是法院公證,婚姻才具法律效力,讓已離婚30年的龍千玉,當場吃驚反問:「是這樣嗎?我今天才知道!」

龍千玉(右)被謝震武點破當年登記結婚不具法律效力。(和展影視提供)龍千玉(右)被謝震武點破當年登記結婚不具法律效力。(和展影視提供) 

龍千玉當年結婚沒穿婚紗、沒辦婚禮,也沒有報戶口,最後,龍千玉與前夫因聚少離多,婚姻只維持7年就劃下句點。而她為養家、拚事業也很少陪伴孩子,某日看到兒子門口貼了紙條寫著「媽媽不管妳今天幾點回來,妳一定要叫我」,讓龍千玉邊說邊強忍悲傷,她說:「當時不敢叫醒兒子,只敢進房親吻兒子一下。」她也坦承曾經怨天尤人,覺得為何不能活得像正常人。她也表示如果能夠重新選擇,會為了孩子堅持不離婚,要為孩子當個好媽媽,做母親該做的事。 

在父親罹患口腔癌過世後,龍千玉瞞著母親買了保單,受益人寫上母親的名字,她說:「媽媽知道後痛哭,但我的用意是如果哪天我比媽媽先走,我希望媽媽可以衣食無憂。」跟父親感情很好的龍千玉也趁機對著天上的父親說:「你知道我跟你感情最好, 你在天上看著我給我勇氣,當我面對困難你一直在幫著我,我只要閉上眼睛都是跟你相處的點滴,你永遠在我心中沒有離開我,我很愛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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