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糾紛未解!福茂再批韋禮安「日久見人心」
〔記者邱奕欽/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福茂唱片公司告歌手韋禮安案27日下午首度開庭,雙方委任律師針對合約和歌曲數量沒有共識。福茂唱片今(29日)再發表最新聲明,並表示:「一個年輕人想賺錢應該取之有道, 尤其在音樂圈, 是日久見人心的!」
福茂唱片提出三點聲明;第一、提起訴訟的重點,不是要對方賠多少錢,是無法接受一個違約的人,不但斤斤計較金錢,又在媒體放出不實的言論,攻擊出錢出力一手扶持他成長的公司。同時,也希望音樂界有一個是非分明的風氣。至於賠償100萬、200萬、還是1000萬都不是福茂唱片最在意的。
韋禮安。(IMC提供)
第二、新聞報導提到了歌曲數的問題, 顯然是完全不懂唱片生態者的看法、在無中生有的捏造理由。韋禮安當初跟福茂簽約時候,以一個完全沒有做唱片經驗的大學生,福茂唱片很看重他和他簽的90首歌的合約,也不限定他何時要完成90首的錄音,而且,每一次要使用他的創作來製作他個人的歌曲時,都會再三的和他討論,要使用哪些歌曲、音樂風格如何...等細節。絕不是對方所說的「是否發行取決於福茂唱片」。
除了他個人的專輯唱片以外,福茂唱片過去甚至不遺餘力的對外推廣他的歌曲,不論是戲劇的搭配、專案的搭配、廣告歌曲的搭配...種種方式,曲數之多在近年來樂壇歌手無人能出其右。以福茂唱片的心態是覺得愈早完成約定的專輯/歌曲數量,對雙方都愈好。 完全沒有所謂的合約期限由唱片公司無限期延長的可能性!
第三、最後,在此懇切的向韋禮安呼籲, 一個年輕人想賺錢應該取之有道, 尤其在音樂圈, 是日久見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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