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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兒惹惱爭產異母姊 李文緊咬李戡逃兵役

李文為了爭亡父李敖遺產,堅持不撤告。(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知名作家李敖3月18日病逝,長女李文為了遺產正式對簿公堂開戰,但此舉違反李敖遺囑,她的同父異母弟李戡只能選擇凍結李文每月2.9萬生活費,同時要李文別忘記擔負起爸爸女兒的責任。李戡的這席話,徹底惹怒李文。

昨晚李文透臉書,高分貝列出26點批評李戡與李敖遺孀王志慧,她要李戡不知事實不要胡言亂語。李文表示,李戡表示他即將成為李家3代第1個博士,完全沒把拿到舊金山大學博士的她放眼裡。

李戡(後)與李敖父子情深。(翻攝自李戡微博)

李文質疑李戡花李敖那麼多錢,讓一個老外教他中國現代史,「是你要故意逃兵役呢?逃兵役也有規定,你在國外唸博士班也只能延緩到30歲喔,所以你需要記住」,李文要李戡不要忘記自己是土生土長台灣人,「每一個男人需要應盡的義務,趕快先當完兵去上班。」

李文洋洋灑灑寫了7千多字砲轟李戡、王志慧母子,似乎有備而來,為了爭取李敖遺產,徹底撕破臉全面開戰。

《李文博士反擊李戡的聲明稿》

1. 雙方當事人、双方律師已签立合意聲請書、聲請調解法官已合意裁定:確認李敖李文親子關係存在。

想不到我第一個維權的訴訟是告我自己的老爸(堅持不給我辦戶口)最後勝利了,可是老爸你還欠我30多萬的律師費哦。。我在你給我的1/4遺囑裡面扣把。如果有善意,那為何不跟你這法定繼承人討論溝通你爸身後的事? 你爸走時,身後該處理的事有哪些?他們事先有跟這所謂從不爭執否認身分的繼承人討論嗎! 事後有主動知會這他們所謂從不爭執身份的繼承人嗎! 什麼叫善意!

2. 我們律師函:只提到参與父親後事之討論及閱讀遺囑;對方完全不理會、竟提到未在3日期限内于次日提告;而我提告的是:親子鑑定及分割遺產、和我律師函所要求對方的是不同的事、不知他在聲明為何!

3. 提到爸爸遺囑說:信託他人陳先生每個月支付1000美金....他們在爸爸過世38天後的4月25日,才在媒體公布遺囑、花了那麽长的時間、就是為了以這每個月1000美金、算做他們自我决定摒除我其他遺產的應繼分條件、而且還有但書條件不支付。我想任何人也不會接受這莫名其妙、似有輕蔑的條件,我争取的是爸爸該留給我的、好像不是讓你們随便做主分配的吧!

4. 提到父親愛我對我的一直照顧備至、我真的很感恩。我在28岁的時候、你們仨在法律上和父親完全没有關係、你們知道爸爸答應我奶奶給我什麽嗎?爸爸都做到嗎?那是爸爸和我的事、不關你們的事,就像你們和爸爸的事、我也不會知道。但爸爸認識王志慧時、你李戡大言不慚的說:爸爸那時是負債的;文史學者翁燦耀先生說過:爸爸那時已名利双收。李戡你那時還没出現、不知事實、不要胡言亂語。爸爸常說:請以事實證據說話!

5. 爸爸一直支持我為公理正義打官司、法律也可能司法不公....爸爸從來没有說他永遠不見我、不凖我探视、和参與後事;若真有此、請提出證據說事。

6. 李戡聲明稿、缺乏證據和說服力;遺囑為何那麽晚才提出來、而且也從來不告訴我、非常的没有誠和不尊重我;這自書遺囑、也曾有知名律師于電視台提過:交待不够明確清楚、而分配也不太合理....另外、這遺囑寫的最大受益人是王志慧、而李戡目前爸爸遺囑也說他還没(”等他)有經營能力“、我不知道他有何立場自我提出聲明;我分割遺產之訴、主要提訴能决定處理遺產的人、應該是王志慧;不知她的聲明是什么、請王大牌不要再逃避责任、你终究必須面對爸爸留下来必須公開處理的遺產、不要忘了我的先你們存在李家、我該有的不是你們的、是非輿論自有公道、必须誠實面對、好好解决。貪婪是最大的魔鬼、爸爸是大器公平的、請自覺!

7. 李勘的聲明說: 遺囑沒有說“不准李文參與他的後事。因此我們處理父親後事皆依照父親的遺願。”那有人其他的人可以參與嗎?為什麼沒有找他最愛的律師公正你今天講的所有的“聲明”呢?還有遺囑不公證呢?就算如此那為什麼老爸向來都是不相信葬禮的人,也堅持一切從簡(李勘親自說)。。。那為什麼你和妹妹,還穿黑袍,跪在地上大叫“爸爸走好呢?”(火化時)為什麼把老爸的骨灰盒掛在脖子上走出第二殯儀館呢?那是誰違背了李敖的“後事處理”呢?

8. 為什麼老爸去世後唯一接受了三家大陸媒體的採訪,一個是三聯週刊,鳳凰衛視(因為有利益關係,還有劉長樂是弟妹的乾爸)可是唯一是騰訊的參訪被刪了呢?是不是有些人心虛了呢?

9. 假如你們把自己說的那麼有“善意”的話,你們有那麼多的善意的話,為甚麼不在老爸去世的3/18號的38天以後才給全世界看遺囑呢?王志慧和李勘的20大罪狀

10. 那老爸已經在遺書說李勘是現在沒有經驗能力,那為什麼李勘在5/8號我們在調解當天發出這個沒有簽名的聲明稿給媒體呢?

11. 老爸明明有看到過我當初的女兒,所以李戡说李敖看不到第三代事实有误。李敖的长女李文很年轻的时候结婚生女,李敖见过这个外孙女。后来李文离婚,这个女儿就留在前夫家。李勘需要停止毀謗。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m9fn05B9bY

12. 老爸明明付了我博士學位,我也拿到了李家第一個博士學位,李勘需要停止說他會是李家祖宗三代第一個拿到博士學位的人,老爸都是以“我的女兒,李文博士”這樣稱呼我當他講到我的時候。李勘需要賠禮道歉,馬上停止毀謗。

13. 王大牌和李戡最好不要老是說你和老爸當年是一起吃苦耐勞,老爸沒有錢的。他出獄的時候、我們家人親自看到他買了金蘭大厦的房子。爸爸也親自設計了我的房間和奶奶的。我的昂貴的台北美國學校和私立道明學校的學費,我14歲去美國住校的學費等。老爸跟胡茵夢交往和結婚的時候難道是窮光蛋嗎?在1980年老爸給了Martha劉會雲200萬分手費用哪錢從那裡拿的呢?那時候沒有你們任何人的存在。在你王大牌剛出現的時候,老爸僅是我的,當時的財產也應該沒有你們的份。現在金蘭大厦的名字早就過戶給王了,還不知足嘛?在王大牌1992年還未嫁老爸前的爸爸李敖10萬本藏書和珍贵文檔資料密件、應該專屬那時唯一長女李文的遺產。

14. 老爸的錢都被你們拿的光光的,房子只是一個小condo而已,還有貸款呢。也是奶奶死去的時候要求老爸必須給我付完博士的學費和買一個房子給小文。SF賣掉了以後不是也替老爸賺了一些錢完了才買了北京的房子嗎?不也是貸款嗎?最後兩個房子買賣賺的錢不都是被老爸拿走了嗎?

15. 你們的foreign student 錢會比我貴多少倍你們知道嗎?你們是兩個人的學費對我一個local student的tuition喔, 你們出生到老爸去世的時候(26年再加上他的遺產(房子,文物,版權)不是會讓你們繼續的坑老到你們死嗎?會比我54年的少嗎?老爸要利用我,要我幫忙辦事難道沒有酬勞嗎?我也用同樣的錢給他買了幾千本的書籍,物品等不是嗎?至少我從18歲就開始教書,你們有嗎?我懷疑以你的狀態能打工嗎?

54歲剪掉18歲(父母養到小孩18歲是正常)所以老爸只養了我36年而已。兩部跑車不也是貸款嗎?一部車賣掉不是再買一個完了又貸款不是嗎? 我的學士畢業典禮的禮物是一部車,碩士是一個condo,博士是一個跑車。 老爸把他的心愛的兩個房子賣掉不是給你們學費嗎?

16. 你為什麼要花老爸那麼多的錢讓一個老外教授教你的中國現代史有關1950前後國共內戰史,這個需要去Cambridge讀嗎?還是你要故意逃兵役呢? (逃兵役也有規定,你在國外唸博士班也只能延緩到30歲喔,所以你需要記住哦,你要在4年以內讀完博士,否則你在30歲到36歲除役之間回來看王大牌必須先被抓去當兵一年。不要忘記你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每一個男人需要應盡的義務。趕快先當完兵去上班吧!

17. 老爸死了幾個月,沒有看到你哭,emotional,怎麼一個晚上發了三個posts?(Facebook, weibo, 中國時報)被激怒了嗎?小朋友。。。好好讀你的so called 博士學位吧。叫大人來玩吧,要不然你的媽媽會“受不了”的哦。還是你的翅膀硬了連你的老媽都管不了你了呢?老爸死以前至少看的我拿到了博士喔,也寫了一本書關於我喔,也看到孫子了。李勘老是說老爸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所以請你靠自己自力更生不要佔老爸的遺產哦。watch and learn my little one,kemosabe。

18. 關于爸爸遺囑寫的著作權赠與毫無社會經驗和没有經營能力的王志慧,我不知道她如何能经营爸爸的著作權;另外就遑論李戡了、爸爸說:“待李戡有能力經營時全數移轉......”、也就是說李戡現在没有能力經營、而且也不知道他哪時才有能力、也許一輩子都没有能力;而我李文學經歷完整、出書也快10本了(不是李敖出版社出的喔)、國内外雜誌專欄時有發表、中英双語能力可使爸爸著作國際化、授课講學學生超萬人、媒體關係充足良好、忠實粉丝百萬、維權女王形象深入人心,故我認為我李文是比他們更有資格去發揚爸爸著作的自由思想精神、文學風采和公義價值的。所以我請求庭上、基于爸爸所說的“以為發揚”原則、目前這前20年應該判我主導著作權的使用、發揚光大,免得爸爸李敖著作滞留于目前没有積極作為能力、不能發揚的王志慧、對不起社會輿論和满满敬重老爸的忠實粉丝們。

19. 王志慧:沒理由不出來解决我們的事,不要躲在你兒子的背后,他不是你的靠山、而现他更不是系争該事的決定者(就屬你)、我不必要和他多争論、意義不大、因為他太小了、也不太知道爸爸一生的財產真實情形、我們務實點、快些解决所有財產的分配要事、我也不想和你們多牵扯、因為道不同不相為謀;不要為難你這麽年輕的兒子!也不要拖延、無誠逃避。

20. 李戡常說:他媽媽是偉大的、爸爸認識王志慧時是没錢、負債的、是他媽媽會持家、累積了爸爸的財產....我看他媽媽的偉大是在處心積慮的把我摒除在李家之外、豪取掠奪爸爸所有的財產、凖備留給李戡或自己享用吧!王大牌也還小我幾個月、當寡婦還不到54歲、也請她潔身自愛!不要最後錢都給了她下一個先生的話,弟弟妹妹可以找我幫他們維權。

21. 就在李文與律師進去法院不到20分鐘後,就面帶微笑走出來,律師首先就跟現場等候媒體表示「親子部分確定李文就是李敖大師的女兒,這點我們算勝」,至於遺產部分,對方則不願意調解,所以確定將會進入訴訟程序,將會開始調查李敖名下到底有多少財產。而王志慧與李戡的律師則在法庭上再次以遺囑內容第三點部份向李文要求撤告,這樣會依照遺囑繼續給予每月1千美金的費用。但李文認為要撤早就撤了,她只是想知道李敖到底還有多少遺產,自己可以拿到多少,她自認也可以不需要拿到那麼多,可以談的,但是對方還是不願意。

22. 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楊律師離開了法院開始亂發“李戡聲明稿”(没有簽名),還撒了滿地都是;你們需要自己開記者會發佈和講話!不要來我的記者面前“砸場”。你們不是最愛中國時報嗎?最愛中天嗎?最愛中視嗎?最愛亞洲週刊嗎?最愛鳳凰衛視嗎?敢跟其他90%的媒體採訪嗎?不可能。因為你們想“控制”媒體不是嗎?誰都曉得旺旺集團下面的中天電視,中國時報和中視都是共產黨的“朋友”哦。 那當然我的90%台灣媒體的報導是被共產黨封鎖的。千千萬萬想不到老爸是那麼大方,有幽默感的,跟所有媒體都可以採訪的,居然生出來的兒子別彆扭扭,沒有勇氣跟台灣90%主流媒體打交道。。。。這個請問你,怎麼可以像老爸的遺書說“ 「本人所有之著作權,均贈與王志慧,該等著作待李戡有能力經營時,全數移轉予李戡,以為發揚。」就這個躲躲藏藏的作為,我懷疑他們兩個人怎麼把老爸的思維,著作權發揚光大呢?不會是老是靠你們“認識”的媒體吧?

23. 一個稱職的母親,被兒子跨有多麼的辛苦呀,委屈呀,因該會教好小孩要尊重比他大一倍的家人吧?你需要好好教李勘:不能撒謊,捏造事實,不透露,不通知,裝菩薩,躲避,算計,陰險,精神/經濟不獨立,小架子氣,自卑,讀死書,無社會技巧,裝大人,情緒壓制,愛炫,不和平,面部麻痺,四眼木木,目中無人,老人病,容易激怒, 焦慮症 (一直吞口水, 嘴裡有空氣,說話急躁導致吐字會有障礙),坐立不安,亂穿衣服/襪子/搭配,自大,後牙“腐爛”,口齒不清,不自然,自狂,自以為是,缺乏底氣,身體語言糟糕,假自信,小毛頭心態,“躲兵役”,自我感覺好,咬字不清等。

24. 親子鑑定確定後勝訴、李戡已不是主被告人;進入分割遺產訴訟時、主被告人是王志慧、財產都在她那裡、李戡無立場發表其任何聲明。若她還是借李戡發言、不以理會;除非她授權李戡發言......但也就是證明她能力連李戡都不如!

25. 若這兩年內王志慧不管有任何脫產行事、都必須交待說明、以免损失我應有權益。

針對李文對我母親及我和妹妹三人提告確認親子關係和分割遺產的訴訟。我們會

寫調查證據聲請狀。

26.我在北京15年都是替老百姓打維權官司的,通常是1元。很多人不知道李敖是誰,不看他的書也沒有鳳凰衛視可以看。不過他們知道有一個不屈不饒的李文幫他們打官司。老爸是宏觀我是圍觀。我的14個案子90%是贏的。老爸在台灣也是訴訟皇帝,他支持我每一個訴訟,也會給我律師費和立案費。也在鳳凰衛視的”李敖有話說“的節目裡面時常替我申冤。不過最後一個案子是司法不公,導致吧老爸也“害了”。他不知道共產黨的國家的司法是不獨立的,所以當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要“陷害”你的時候,整個北京的媒體必須要發他們的聲明的。當然還有不專業的北京國際仲裁。我在微博和facebook也講了過程。我住的北京順義區高檔“萊蒙湖”別墅,我的房東是西門子的馬薇。她的房子住不到3個月有14個地方嚴重漏水,導致老爸的很多古董和我的私人物品都被淹了。雙方都互訟,最後法官判房東需要給我部份誤工費,律師費和房租回來。可是已經挽救不回來老爸的物品了。而且三中院會故意用老爸的名字在他們的官方微博上面是很缺德的。我也投訴了那邊的院長,庭長,他們最後也刪了。不過老爸雖然發怒不過還是照樣給我的$1000美金零用錢到他去世。

27. 老爸的零用錢只是一個心意,因為這些的錢我也替他買了40多年的書籍和物品,衣服,領帶, 幫他做研究和翻譯的工作。

調解室花虛:

不讓我先生進去

說謊是老爸要李勘在4/25要再中天節目宣布遺囑的。真的是這樣那李勘的聲明沒有這麼寫喔,中天的節目也沒有說喔,要是真的話,我相信他會很樂意的講出來的吧。

要等7月李勘過來台灣再正式開庭,不可能的事情!我要求法官/調解員越快越好。

老爸已經在遺囑說“李勘沒有能力。。。”叫王大牌出來打官司!為什麼老是躲躲藏藏的?

今天沒有來需要扣錢

律師說要給我們一根橄欖樹,要我們“又”撤銷案子完了馬上再接續給我$1000美金一個月!我說開玩笑,怎麼一直往後走呢?我們今天是來和解的因為尊重法院的要求。我一向打案子是自己打的,沒有什麼和解庭的。

我們一直問他為什麼不給我們看遺產清單?一直說沒有。所以只能開庭法官要你們提供,我也會拿到我的戶口的時候馬上跟國稅局申請。(而且法律又說再6月。。。。。。)

不知道是不是他們的楊律師離開了法院開始亂髮聲明,還撒了滿地都是,你們需要自己開記者會發和講話!不要來我的記者面前“砸場”。你們不是最愛中國時報嗎?最愛中天嗎?最愛中視嗎?最愛亞洲週刊嗎?敢跟其他90%的媒體採訪嗎?不可能因為你們想“控制”媒體不是嗎?

律師還一直厚臉皮問,為什麼你不找李勘要看遺囑呢? 為什麼不找王自毀要呢?你是法盲嗎?我每天在媒體投訴對方趕快給我看遺囑,他們也有我的電話和老爸經紀人的電話不是嗎? 不要搞錯我是合法的繼承人,遺囑在你們不是嗎?是你們的DUTY 告知我!這個是什麼水平的律師呀?老爸居然用了他那麼的久,還幫李敖起訴了小S和美國總統Bush (軍購案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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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ition spent: (不包括飛機和日常生活的費用,外地學生學費)

北大:4年 - 新台幣20萬一年,四年學士學位是80萬新台幣 (美金$26772)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MA - 美金$70,000一年(包住宿),兩年的碩士學位是$140,000

Cambridge University Ph.D - 美金$130,975 一年(包住宿),三年博士費用是 $392,925

妹妹的USC - 美金 $ 75,000 一年(保住宿)4年學士是$300,000 (不知道會不會讀grad school)

我的三個私立大學 (當地學生學費):

NYU - 美金$29,475一年,4年學士費用是$117,892

Columbia - 美金$24,569 一年,2年碩士學位是 $49,138

USF - 美金$16,000一年,兩年博士學位是 $32,000

李文博士的三個學校的學費是一共大於: $200,000

李勘的三個學校的學費是一共大約: $560,000

妹妹的一個學校的學費是一共大約$300,000 (不包括昂貴的貴族高中學校在臺北)

一個是您的2.8倍、另一是1.5倍。

法院花絮:

新店法院是不是資金不夠,廁所比北京的一些小法庭還糟糕,尿尿被好多蟲子咬了,味道難聞, 垃圾桶美元蓋子,門還是用膠帶貼?調解房間的冷氣好像是暖氣。平常我怕冷不怕熱的人,我都開始流汗。

我還開玩笑跟可愛的關調解員說,等我拿了一下財產,我捐一台空調給你的院長好嘛呵呵。 因為本來大家在調解的時候都脾氣不好了。。。。越熱就有反效果不是嗎?不過要表揚關調解員和林法官的努力,快速度的讓我贏了第一個親子鑒定的案子。

對方亙理法律事務所的楊宗儒律師就是老爸的專屬律師。我們還一起幫老爸告過美國的Bush總統(軍購案事件),感覺他應該會有很多老爸的正義感吧 (not quite)。穿了一身GQ版的西裝。可是是黑色西裝配暗藍的襯衫,還帶了一個深藍/黑的領導,不是很符合國際律師的衣服,夏天不要穿暗色,不熱嗎? 帶了一個帥哥助理,全程臭臉。我還主動喔手,兩個人不懂握手禮儀,需要上上我的商業禮儀課呵呵。懷疑這種“水平”的律師居然是老爸的律師?

1. 我的中文能力不好,調解員說可以讓我先生進來幫我翻譯和解釋,劉律師不允許。我先生還特意不出差。我跟我律師上,下次要事先申請。這是我的權力。待會我對你們說的話理解錯了話不是對大家都不好嗎?什麼好怕的嗎?

2. 劉律師說謊是老爸要李戡在4/25要在中天節目宣布遺囑的。真的是這樣那李戡的一個晚上三個聲明沒有這麼寫喔,中天的節目上也沒有說喔,要是真的話,我相信他會很樂意的講出來的吧。

3. 要等7月李戡過來台灣再正式開庭,不可能的事情!我要求法官/調解員越快越好。

4. 老爸已經在遺囑說“李戡沒有經營能力。。。”,那就叫王大牌出來打官司!為什麼老是躲躲藏藏的?

今天當事人沒有來需要扣錢的(民事訴訟法第409條的規定扣新台幣3000一下)。 你也沒有生大病,藐視法庭不是嗎?

5. 他們律師說要給我們一根橄欖樹,要我們“又”撤銷案子,完了馬上再接續給我$1000美金一個月!我說開玩笑,怎麼一直往後走呢?真是假菩薩心態。我們今天是來和解的因為尊重法院的要求。我一向打案子是自己打的,沒有什麼和解庭的。

6. 我們一直問他為什麼不給我們看遺產清單?一直說沒有。我的律師也會申請的。 我也會拿到我的戶口的時候馬上跟國稅局申請。

7. 一直質疑我為什麼不私下找王大牌和李勘。我說笑話。遺囑在你們的手上38天了,全世界都知道我在媒體每天要你們給我看,我是合法的受益人,這個是你們的義務給我看。再說我也問了乃哥去傳話給王大牌。夠噁心的。而且王大牌也有我的line不是嗎?

8. 一直說他們是要給我們看遺囑的當他們收到了我們律師函。為什麼我們在第二天就立案了呢?我的律師說妳需要看清楚我們的訴狀是這麼寫的。只提到参與父親後事之討論及閱讀遺囑;對方完全不理會、竟提到未在3日期限内于次日提告;而我提告的是:親子鑑定及分割遺產、和我律師函所要求對方的是不同的事、不知他在聲明為何!

9. 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涵和公司的logo一塌糊塗。”THE ETERNITIES LAW OFFICE“怎麼聽起來像一個賣香水的地方?地址/電話/名稱/字體/符號/排版/英文語法都是很俗氣,中式英文,彆扭英文。需要改進。不符合大師的律師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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