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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推動公廣集團修法 文化部2月要開公聽會

〔記者楊明怡/台北報導〕華視、公視人事紛爭不斷,文化部研修「公共電視法」為「公共媒體法」的進度也加快。文化部長鄭麗君昨(24)日表示,她期待立法後能成立公共媒體發展基金,正在努力爭取相關部會和行政院支持。

鄭麗君指出,我們所稱的「公廣集團」,法律基礎並不充足,「就是《公共電視法》加《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以及中央社和中央廣播電台的設置條例」,缺乏一個著眼於數位匯流時代願景的完整架構。因此,修訂作為上位法的「公共媒體法」成為當務之急,上位法訂定後,文化部將在法律訂定的期程之內進行整合,以提供更具前瞻性的公共媒體服務。

未來公廣集團對內將扮演提供公共資訊、傳播多元文化與促進影視產業發展的平台,對外則扮演放眼世界的華語系公共媒體平台,「最重要是把本國文化傳播權透過這個平台,在國際裡面建立起來。」

鄭麗君說,要達成這樣的願景,公廣集團需要更充足的資源,而符合公共性的重要條件,是要讓它獨立自主,「我期待能夠爭取設立一個公共媒體發展基金,來穩定地提供公共媒體的資源,也在法律裡面,讓它可以創造一些收入跟其他資源的來源,擁有比較充足的資源挹注。」

鄭麗君表示,她陸續拜會公視基金會董事會、中央通訊社董事會和中央廣播電臺董事會,23日也邀華視董事會見面,大家已有初步共識,將由各組織推派代表會商,討論公共媒體法草案內容,2月農曆過完年後召開公聽會,再送行政院討論,希望今年內能完成立法。文化部長鄭麗君。(資料照,記者王文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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