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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告官 獲賠640萬

記者陳慧玲/綜合報導

西洋歌手官司一籮筐,阿姆的歌曲在未授權的情況下被手機業者濫用做為來電鈴聲,經過法律訴訟後獲庭外和解,其中一家業者至少要賠償20萬美金(約640萬台幣)給阿姆。

此外,歌手肉塊控告昔日合作夥伴吉姆史汀曼,認為他盜用其1977年暢銷專輯「來自地獄的蝙蝠」名稱為商標,因此求償5千萬美金(約16億台幣)的高額賠償金。而歌手亞香緹被前經紀人琳達控告違約,向亞香緹求償數百萬美金。

肉塊告老友 求償16億

不肖手機業者使用阿姆葛萊美獎得獎歌曲「超級大痞子」、「豁出去」等歌曲做為手機鈴聲,經過法官審理後,希望唱片公司和業者能夠庭外和解,其中一家Nextones.com須賠償20萬美金,另外一些未獲授權使用阿姆歌曲的卡拉OK業者,也將在近期面臨侵權官司。

肉塊的「來自地獄的蝙蝠」專輯,肉塊認為版權歸屬他,但這首歌的詞曲創作及鋼琴創作者吉姆史汀曼卻也認為自己有權使用這個名稱為商標,並推出此一同名專輯第3部曲,此舉惹惱肉塊,因為他也想以此做為系列專輯名稱,故而向法庭提出告訴,求償金額高達5千萬美金。

亞香緹被前任經紀人琳達控告,認為她過河拆橋,提早解約,忘記栽培之恩,而亞香緹方面的說法是,雙方之間的合約早已過期,他們又沒有再續約,因此根本不算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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