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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官司敗訴判賠200萬-徐懷鈺:逼我走上絕路

藝人徐懷鈺(左)與母親(右)舉行記者會,哭訴打官司日子的心路歷程。(記者羅沛德攝)藝人徐懷鈺(左)與母親(右)舉行記者會,哭訴打官司日子的心路歷程。(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邱燕玲、陳慧貞/台北報導

藝人徐懷鈺與前經紀公司「龍縯」合約糾紛官司打了1年多,日前被判敗訴需賠200萬,昨天她向立委余天求助,徐懷鈺數度哽咽表示希望與對方和解,為了打官司,媽媽之前已四處借了4、5百萬元,她痛哭:「這樣下去是逼我走上絕路!」她希望能回到演藝圈,但若沒緣分,隨即又消極地說:「應該選擇離開。」

徐懷鈺說,自從與「龍縯」爆合約糾紛後就沒有工作,身形憔悴、暴瘦10公斤,因為合約糾紛,媒體報導她失蹤需協尋,媽媽也被爆疑似將她軟禁,對媽媽,她覺得自己「很不孝」。

她爆發合約官司隨即神隱宅在家,她說,媒體終日守在她家樓下,和媽媽出門買個東西、遛狗、買本書也被拍,無法去做頸椎復建,也不敢在臉書上寫任何東西,不敢跟粉絲說她過得如何,「一個活的人不能說話,是很可憐的事!」徐母也淚流滿面,直呼很擔心女兒輕生。

余天則呼籲經紀公司慈悲為懷,不必爭到你死我活,沒給她工作又要她賠200萬,並要求新聞局應研擬出合理經紀合約範本。新聞局出版事業處專門委員王淑芳回應表示,將參考國外演藝經紀經驗,研擬保障演藝人員的方案。

經紀公司:合約是徐修改過的

徐懷鈺求助余天,「龍縯」經紀人周彥彤則回應,若找「有力人士」就想要合約問題煙消雲散,那社會公義何在?合約精神何在?徐懷鈺指當初合約壓榨,周彥彤說:「合約都是她修改過的,如果我們壓榨她,當初為什麼不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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