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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叔叔控波特王誹謗 法院判無罪

百萬網紅「波特王」被前老闆「火星叔叔」怒告誹謗罪,法官認定波特王言論有所本,判他無罪。(翻攝自臉書)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百萬網紅「波特王」陳加晉與前公司老闆「火星叔叔」李咸臻鬧翻,李列8大罪控告陳誹謗,高雄地院法官逐條審理,認為波特王拍攝「澄清不實言論」、「海水退了」兩支自清影片中,所提供的證據都能證實他言論的真實性,因此判李敗訴。

判決指出,網紅波特王日前指控前經紀公司聚暘新媒體違約欠款,進而槓上前老闆火星叔叔,2021年10月起,陳與李產生嫌隙,便陸續拒絕聽從前經紀公司指揮,去年6月閃離前經紀公司,還和李隔空互嗆,雙方各說各話;李不滿陳在兩支「澄清不實言論」、「海水退了」自清影片中,指控對他不實的言論,向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陳加重誹謗罪。

法官綜合相關事證,認定波特王2支影片中的言論「多有所本」,難以認定構成誹謗罪,因此判他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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