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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海靈遭控詐欺案 一審獲判無罪

熊海靈遭控詐欺一案,現在判決出爐,台台中地方法院認定熊海靈並不知情,判她無罪。(圖擷取自TVBS新聞)熊海靈遭控詐欺一案,現在判決出爐,台台中地方法院認定熊海靈並不知情,判她無罪。(圖擷取自TVBS新聞)

〔本報訊〕藝人熊海靈遭控詐欺一案,一審判決出爐,台中地方法院認定熊海靈並不知情,判她無罪,熊海靈的妹妹熊秀珍與妹婿黃維謙則依刑法第255條商品虛偽標記罪,各判6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正在二審上訴中。

 媒體報導,2006年熊海靈與熊秀珍在法國與醫師胡得接觸,欲引進曾經幫助香奈兒總監成功減肥的瘦身藥,並取得瘦身藥的台灣獨家販售權,2008年後卻未經胡得同意,自行在台生產瘦身藥,引起胡得不滿,怒指熊海靈是「甜美的騙子」,指控2人沒有經過授權,盜用他的肖像販賣瘦身產品,告熊海靈與熊秀珍詐欺。

 原本2人分別依詐欺罪起訴,求刑2年與3年,本案一審結果出爐,台中地院認為熊海靈未參與公司運作,並不知道代理授權已變化,因此判她無罪,而熊秀珍與黃維謙,則因產品包裝盒字樣誤導消費者,被依刑法第255條商品虛偽標記罪各判6個月徒刑,易科罰金18萬元。

 對此,胡得委任律師張慶宗表示,胡德是因為熊海靈的關係,才會跟熊秀珍簽約,熊海靈理應知情,且認為一審用最輕的刑法第255條商品虛偽標記罪判刑並不合理,已提出上訴,附帶民事求償5000萬。熊海靈回應,「一切交給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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