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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導瞿友寧遭北檢打臉!「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非原創 原劇本來自「在天堂的路上」...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知名導演瞿友寧的劇本「刻在你心底的名字」搬上大螢幕後,成為台灣影史首部票房破1億元的同志題材電影,卻被質疑抄襲編劇鄭心媚的劇本「在天堂的路上」,瞿否認抄襲,指鄭的劇本「一個字都沒有用」,因此被告發,以鄭的劇本申請到文化部輔導金,卻改拍別的劇本,涉及詐欺;台北地檢署查出,兩劇本其實來自同一處,今將瞿不起訴;而檢方的不起訴理由,恰巧也打臉瞿友寧當初在臉書上所聲稱,指「在天堂的路上」劇本「一個字都沒用上」等說法。

知名導演瞿友寧。(資料照)

檢方指出,「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與最初向文化部申請補助金的「在天堂的路上」,劇本是否同一,應依客觀的實際情狀來認定,不能以瞿友寧於臉書上的發言即論斷;尤其,「刻」片導演柳廣輝曾證稱,瞿友寧說「在天堂的路上」劇本「一個字都沒用上」,此說法太誇張。

不起訴書提及,由柳廣輝的證詞可得知,瞿友寧在臉書聲明的內容,「與實際上劇本具有同一性之真實情況並不相同」,其聲明難以盡信;檢方認為,瞿友寧因列名編劇,其將原編劇鄭心媚的姓名,變更為自己而招致批評,瞿或為撇清自身抄襲疑慮,或為撇清編劇姓名換人等質疑,而故作誇張說法,足見瞿於臉書的聲明有過度陳述的情況,不能僅憑瞿的聲明,即認定瞿涉嫌詐領文化部補償金。

檢方認為,瞿友寧最初申請國片輔導金補助案,使用「在天堂的路上」劇本,與後來上映且核銷補助所使用的「刻在你心底的名字」電影劇本,「確屬同一」,不能僅因原編劇為鄭心媚,後來編劇的姓名變為瞿友寧,即認定瞿涉詐領補助金,因此將瞿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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