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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護航楊丞琳口中海鮮非養殖 律師狠酸:是吃得出來嗎

楊丞琳。(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記者易慧慈/台北報導〕楊丞琳最近在節目中說「我在台北長大,但我是廣東人」的影片瘋傳,她在節目上還說「其實我在台灣沒吃過什麼海鮮。」因為自己家中經濟壓力外,16歲就出道,她還說吃海鮮在台灣「是奢侈的」,引發極大的爭議,除了家境成為護航點外,甚至延燒到海鮮和水產根本不同,黃士修就強調海洋捕撈的才算海鮮,養殖的叫做水產,對此,律師林智群噴笑回酸:「石斑魚是養的還是抓的,他吃得出來嗎?」

楊丞琳。(翻攝YouTube)

黃士修之前在臉書就寫道「我覺得啦,連海鮮與水產都分不清楚,連海鮮國家都當不成」。日前他在臉書發文,再提「海鮮和水產是有分別的」,有些小吃名稱的「海鮮」比較接近「海鮮風味」的意思。如果對客人說請吃海鮮料理,結果帶去吃三媽海鮮鍋、源士林海鮮粥,大概就是那種感覺。他又說不是非得請龍蝦鮑魚,如果招待一整盤牡蠣生蠔,那就沒什麼問題,「還是那句老話,從海洋捕撈的才算海鮮,養殖的叫做水產」。

黃士修。(資料照)

對於黃士修的說法,律師林智群則發文,他直接說重點:「土條說養殖的不算海鮮,叫水產。石斑魚是養的還是抓的,他吃得出來嗎?」。網友紛紛留言「石斑魚也是海水養的」、「龍蝦、九孔、海膽、龍膽石斑,一堆奓侈海鮮都是養殖的」、「他誤會大了,養殖的魚可以一斤上千」、「那虱目魚咧」、「龍蝦也是養殖啊」、「鮭魚算海鮮還水產」、「那海洋箱網養殖要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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