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曝光 林志玲狀告《壹周刊》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媒體報導,第一名模林志玲就《壹周刊》於2007年5月刊登其新屋照片及指她大搞三角關係,以侵入住宅、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譽等罪名控告對方。此案昨(10日)天於台北地方法院開庭。
林志玲繼2006年控告《壹周刊》以非法手段取得她與言承旭合照後,現再次控告《壹周刊》刊登她當年以3千2百萬元台幣買下於台北和平西路住家的照片,讓她一度擔心屋內被裝竊錄器、針孔等偷拍設備,她連在自己家中都提心吊膽。
同時《壹周刊》還寫道,林志玲與和成小開邱士楷、言承旭三人的「三角習題,分不清理還亂」等。讓林志玲相當不滿。
報導指出,林志玲表示希望能維護居住空間最大隱密性的保護,對於週刊的報導與她個人堅持理念背道而馳,對她一直努力經營的正面形象有所傷害。
全案昨日辯論終結,將於8月30日下午4點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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