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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中國出版品搞思想審查? 文化部:不曾有任何一本書因內容問題不予許可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文化部5月4日發出公文,要求出版社針對陸方授權書籍需先送審查才能出版,並請「中華民國圖書出版協會」等單位提醒轉知所屬會員,須遵守有關大陸地區出版品進入台灣的規定。有媒體報導此事引發出版界批評是搞文革,國民黨發言人洪孟楷更指其為思想箝制。

對此,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司長朱瑞皓澄清,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已行之多年,有關出版品銷售及授權發行,現行作法只要程序符合許可辦法規定,即可銷售及授權發行。目前為止,沒有一本書因為思想內涵問題而未取得許可。

朱瑞皓表示,雖然依據前行政院新聞局於82年制定的《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或在臺灣地區發行銷售製作播映展覽觀摩許可辦法》(簡稱《大陸許可辦法》),第四條有所謂「宣揚共產主義或從事統戰者」、「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者」及「凸顯中共標誌者」,不予許可進入台灣。但實際上自新聞局時期至目前文化部,都不曾成立審查小組,沒有審查委員,因此也不曾進行實質審查。

該許可辦法並非為禁止中國大陸出版品而設,而是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授權制定的許可規範。主管單位是陸委會,朱瑞皓重申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的立場,不管現在或未來都不會有實質的審查機制,只是循規定核發許可,但只要相關辦法未經修正,相同的公文,文化部還是會每年定期發出。文化部:目前為止,不曾有任何一本書因內容問題不予許可。(記者凌美雪攝)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現行作法只要程序符合許可辦法規定,即可銷售及授權發行。(記者凌美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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