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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怒告傳記作者 專家說:無法可管

中國出版商未經張藝謀本人同意,出版有關張藝謀的傳記《印象中國::張藝謀傳》,張藝謀憤而提告該書作者。(資料來源,北美新浪網站)中國出版商未經張藝謀本人同意,出版有關張藝謀的傳記《印象中國::張藝謀傳》,張藝謀憤而提告該書作者。(資料來源,北美新浪網站)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據媒體報導,中國名導演張藝謀已向北京一家法院提起訴訟,控告一名出版有關他傳記的作者,罪名是損害名譽和侵權。

有關張藝謀的傳記《印象中國::張藝謀傳》一書,在去年8月11日、北京奧運會開幕後第三天,正式上市。但令人玩味兒的是,當天出版方膽敢公開宣稱,「寫這本傳記沒有採訪過張藝謀本人,甚至沒有獲得張藝謀的授權」。

去年11月,執導完奧運會表演得閒的張藝謀,看了此書後憤怒不已。張藝謀要求,出版社須立即停止《印象中國:張藝謀傳》的銷售,並在全國媒體上公開道歉,否則就訴諸法律。這也是張藝謀出道30年以來,首度如此大張旗鼓控告出版界。

此書沒有經過他本人的同意和授權,是張藝謀發飆的原因之一。不過更重要的是,書裡寫到他和鞏俐的情事,並且將情書被妻子肖華發現一事,作為宣傳重點。隱私被曝光,讓張藝謀十分難堪。

資深出版人稱,「傳記對明星有宣傳作用」。中國著名知識產權律師孔慶德則說,「寫傳記的人只要可以收集到主角的資料,挖掘出細節,並且確保這些資料屬實,那麼就可以寫一部傳記了。如果一定要授權的話,那現在誰還敢寫那些古代名人的傳記呢?」對此,法律專家也說,「張藝謀未必能贏!因為我國法律確實沒有規定寫傳記需要得到傳主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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