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郁雯/台北報導〕網紅「館長」在三年前開直播飆罵吳宗憲「你吃洨」,遭吳宗憲提告公然侮辱及求償200萬。刑事部分被判58天拘役、緩刑二年,須支付公庫十萬元;民事部分,館長上訴三審,最高法院判決出爐。對此,吳宗憲也做出回應。
館長遭到吳宗憲提告,民事不服一、二審判決,繼續上訴,最高法院判決駁回賠償金方面的上訴,館長確定要賠償八十萬元。至於登報道歉方面,則因今年初憲法法庭宣告「強制道歉」侵害自由權而違憲,最高院將此部分廢棄,發回高院更審,另做妥適判決。
吳宗憲得知判決,表示:「唉唷沒有啦,就交給法律去處理,也當作是一種警惕,台灣的社會需要更多的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