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南谷/台北報導〕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想到台灣投案,香港特區政府前天籲我國應務實接收,法務部長蔡清祥昨強調任何跨境犯罪,都需透過正式司法互助來共同打擊犯罪才能實現公平。
作家苦苓一早列出10項《有冇搞錯?》論點,抨擊難道連這幾句話都不會說嗎?他提出的10項觀點如下:
1.我國檢警早已知悉陳嫌犯罪事宜,故他只能「投案」、不能「自首」,也不能依法減輕其刑。
2.陳嫌尚在獄中,即傳出要來台投案,消息來源十分可疑,不可輕信。
3.無論陳嫌是否在港即已預謀殺人,但犯罪地點是在台灣,我國絕對擁有司法管轄權。
4.香港政府若願在陳嫌出獄後,將其解送至香港機場,我國將立即派人將其押回受審。
5.如陳嫌自行扺達台灣任何地點,我國檢警將依「通緝犯」身份將其逮捕歸案。
6.港澳人士在台依法接受公平審判,完全等同我國公民待遇,保証毋枉毋縱。
7.我國司法獨立,不可能接受對陳嫌審判有罪無罪、或刑期輕重之任何法外意見。
8.有關民事部分,政府將協助受害者家屬,向陳嫌依法求償。
9.如果依據「送中條例」,陳嫌將被押解至大陸,而陸方完全沒有相關證案,反而只能讓陳嫌逍遙法外。
10.希望香港早日與我國締結司法互助協定,對兩方社會治安都將有穩定助益。
苦苓重申,如此簡單的幾句話,官員都不會向人民講清楚嗎?有冇搞錯?最後更撂下一句話:「難道真的像某人說的,『一個蠢,不會個個蠢;個個蠢,就是上面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