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條款擋駕 台塑買八大受阻
〔記者吳柏軒、張慧雯、曾德蓉/台北報導〕台塑集團日前大張旗鼓想買下八大電視台,但因欲投資的公司持股結構中,含有微量的官股成分,違反「黨政軍條款」,依法不能許可,雖該條款正在修法,但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主委虞孝成說:「依現行法規,恐怕沒有什麼討論空間。」
NCC解釋,因八大電視公司上層有荷蘭商基金及國內冠眾傳播持有,轉賣時須由經濟部投審會許可,投審會在4月29日發函請NCC進行調查,並提及台塑集團是買主,NCC開始介入調查持股成分。
台塑開發有微量官股
因電視台股權轉讓需審視是否違反黨政軍條款,台塑回覆,將以台塑開發公司名義承購八大全部股權,該公司屬台塑四寶持有,承認皆持有微量官股(台塑公司0.337%、台塑石化0.16%、南亞公司0.37%、台灣化學纖維0.39%),持股雖微量,但仍不符現行法規。
NCC表示,雖黨政軍條款有其背景,但如今已造成「股東違法、公司受罰」的窘境,目前已納入未來將修改的數位匯流大法議題中,但副主委虞孝成仍強調:「政府只有目前法律規範下來審理案件」,認為台塑買八大一案若違法,恐怕沒有討論空間;NCC說,依法該案有3個月審查時間,未來交由投審會後續處置。
根據衛星電視廣播法第9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9條第4項及第24條第1款等,規範政府、政黨及其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有線廣播電視系統台,該解釋一般俗稱「黨政軍條款」,避免媒體投資架構中有任何官股色彩,影響媒體中立。
台塑高層無奈 盼法令解禁
對此,台塑集團高層人士無奈表示:「我們難道要發函給政府機關,請他們不要買台塑四寶股票?他們只要持有一張台塑四寶股票,那我們就不能收購八大,這有道理嗎?」
不過,他也指出,立法院現正針對黨政軍退出媒體相關條款進行修法,放寬現行法令規範一股都不能持有的限制,改為「間接持股比例可達5%及採實質控制權之認定」法,台塑高層認為,該法案已經送進立法院,等修法過後,台塑收購八大應該就不成問題。八大方面則表示,一切尚在協商程序中,不便對外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