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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文化】文創黑洞花漾一堆 文創司長:盈虧7年內保密

2013/01/08 06:00

記者凌美雪/台北報導

文化部拿納稅人的錢所作的文創投資,從有沒有獨厚王偉忠到電影《花漾》有無圖利中國,產生了極大的爭議,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連玉蘋昨天除重申沒有「圖利」之外,坦承《花漾》票房若持續低迷造成最後結果是虧損,國發基金的投資確實有可能無法回收,但就相關投資機制來看,盈虧的問題至少在7年內不會對外公告。連玉蘋還表示,文創投資10件中若有1件成功,就可能帶來極大效益,「不能說不討好就不投資」,要看投資背後的意義。

由於國發基金匡列給「文創」投資的經費高達百億,全都是納稅人的錢,因此,每一件被投資的案件都備受注目,文化部是不是應該定期針對投資的進度與成果公告給國人?連玉蘋表示,只能公布投資案的「進度」,包括有多少案子獲得文化部與創投公司共同投資,有多少案件是審查中或諮詢中等,而且僅能公布案件名稱,不能公布案件內容。

連玉蘋說,因為當初「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委託投資管理計畫」所設定的執行年限是10年,要到第8年開始,才會進行所有被投資案的的處分或清算處理,因此,在這之前不會公布投資案的盈虧情形,即使處分後有了盈虧結果,盈虧內容文化部也不能逕行公布。依此規定來看,截至目前為止,總計超過5億的投資案,只有電影《賽德克‧巴萊》向國發基金申請投資的9千萬,因為是一片公司,其中有7500萬元屬於優先股(優先收回投資),成為唯一可公布「回收」的例外案件,但回收情形一樣不能對外說明。

也就是說,無論《花漾》在全球上映的結果是盈是虧,文化部在7年之內都不會對外說明,連同在中國方面「包底分紅」的900萬人民幣,也要等最後結算結果沒有虧錢,文化部才有機會談回收。連玉蘋表示,《花漾》的投資情形,台灣的部分,共有文化部國發基金與台灣文創一號分別投資3500萬元、導演周美玲自籌4100萬元(內含文化部電影輔導金800萬元),組成南方島電影公司的主要股東。

連玉蘋表示,就投資的精神來看,投資不一定都賺,必須要公司(南方島)有賺錢才有回收,但連玉蘋也為《花漾》說項,她說,文化部目前正在思考能否作一些「原創」與「早期」的投資,她認為《花漾》本身同時具備這二種特質,所謂「早期」可指像周美玲這樣已有電影輔導金這種「第一桶金」的肯定,若能引進國家的資源引導創投共同投資,形成一個產業鏈,才是文創這個政策所看重的意義。「這個片子會有點沉重,做一些心靈上的對話,對青少年來講,比較沒有吸引力,」連玉蘋說,「不能說不討好就不投資。」因此,國發基金匡列給文創的幾10億,恐怕納稅人如今只能蒙眼,管不到盈虧了?又或者要做好「賠」的心理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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