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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扭腰 拒賠稅

■林志玲昨晚出席代言活動,穿上中東風服裝展現神祕異國風情。(記者潘少棠攝)■林志玲昨晚出席代言活動,穿上中東風服裝展現神祕異國風情。(記者潘少棠攝)

記者古明弘/台北報導

財政部向「台灣第一名模」林志玲追討千萬稅款,雖然提出訴願並親自出面說明,抗稅行動仍告失敗,志玲姐姐對於演藝人員身分遭否定感到不平,無奈的說:「不解和遺憾。」表示為了自己和其他藝人的權益會再上訴。

間接否認藝人身分

林志玲因為民國92到94年漏報綜合所得稅被要求補稅,加罰金額達上千萬元,儘管本人親上火線提訴願案,但財政部不採認她收入屬「執行業務所得」而是「薪資所得」,林志玲認為這樣的裁罰等於否定她演藝人員的身分,相當受挫。

她說自己從沒想過逃漏稅,誠實繳納卻被處較高稅額,明明是表演工作,但不被肯定,讓她覺得無所適從,「希望得到一個答案。」另外,她對媒體比當事人早知道訴願結果頗有微詞。

此外,陳昭榮「中國一定強」言論也波及到林志玲,網友找出她在紀念短片中說出:「同為中國人,我同感傷痛」的畫面,指她與父母政治立場不同,林志玲四兩撥千斤的說:「不可能每個人做的事、說的話都獲得肯定,希望多點讚美少點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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