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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消費】手機門號遭盜用 證明申請不來

郭雪貞(右)的手機門號遭不法冒用,無辜成為網路詐騙「嫌犯」,二度收到警方傳訊。(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市議員郭和元的女兒郭雪貞,因亞太電信手機門號兩度被網路詐騙集團盜用,成為「嫌犯」遭警方約談,她配合警方向業者申請停話證明與無通聯紀錄,業者卻堅持單位公文才行,拖了3個多月還不給,昨日公開陳情並向消保官申訴,業者才應允提供,但連民代出面都吃閉門羹,一般受害市民恐怕更難!

電信業者︰因無證明格式

亞太電信業者向消保官解釋,因沒有停話證明格式,不知如何配合警方填寫內容才有所拖緩。

郭雪貞表示,去年10月底突然接獲台北縣警方通知約談,才知手機門號遭不法冒用,當時因約期未到,為免5千元保證金損失,只好依業者建議申辦停用及按月繳交基本費,業者也承諾不會再發生。

她說,過年前她又接獲台中縣警方約談,前天由父親陪同做筆錄,警方請他們向電信業者申請證明,當場講40多分鐘,連問案刑警都看不下去接續講,不行就是不行,全國類似手機遭不法冒用的受害民眾應不是個例,她都遭受如此刁難,更何況一般人得損耗更多時間與精神,因此才挺身籲請業者重視消費者權益。

消保官傅然輝表示,消費者手機門號兩度遭不法冒用,業者把關安全確須檢討,而且若拒絕提供證明資料,違反門號契約,依消保法可處罰至少6萬元,消費者若遇類似情形,可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求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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