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只要周董還能賺 阿爾發告輸也是贏

〔記者段子薇、林佳宏、劉志原╱台北報導〕阿爾發唱片控告新力唱片違約求償兩千萬違約金官司昨天一審敗訴,不過阿爾發表示,仍將上訴,同時周杰倫暑假發行新專輯的計畫,也不會改變﹗

阿爾發(好樂迪集團旗下公司)控告新力(現為SONY BMG)未按月將周杰倫專輯海外銷售明細交付,認為新力違約,遂予解約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訴請新力賠償兩千萬元違約金,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合約中並未約定如何交付海外銷售明細,且阿爾發也未依約先要求新力改善即予解約,無權請求新力付違約金,故判阿爾發敗訴。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雙方合約的確只有約定新力須每月將台灣地區銷售明細交付,且雙方也約定若要解約,須先行催告對方,但阿爾發逕自與新力解約,法官認為阿爾發的主張無理由,故判決敗訴。

阿爾發昨日低調表示,他們已獲知判決,但由於尚未接到正式的判決書,實在不知如何回應。阿爾發強調,等到接獲判決書後,好樂迪集團的法務部會統一對外做出回應,畢竟他們也不了解法院判他們敗訴的原因為何?

獲知一審獲得勝訴,SONY BMG國內部總監劉天健表示,這個誤會終於獲得澄清了,事實就是事實,他說:「確實還給了新力BMG一個公道!」至於未來會採取何種行動,劉天健表示一切按照法律程序來走,阿爾發未來當然該履行合約。

對於阿爾發單方面終止合約後,擅自將周杰倫三張「無與倫比演唱會」Live專輯發行約交給華納唱片,劉天健強調華納只是無辜的第三者,公司並不會控告華納,但會持續向阿爾發追究責任。

不過就算最後違約的是阿爾發,最後也只須付二千萬的違約金給新力而已,算一算周杰倫的每張新專輯都可能賺三千萬的發行費,阿爾發付錢贖回周杰倫的發行權,仍是最大嬴家。

阿爾發與新力糾紛事件簿

時間╱事件

2002/12╱吳宗憲把阿爾發以三億台幣賣給好樂迪集團

2003/1╱好樂迪將阿爾發發行約轉給新力唱片

2004/11╱阿爾發寄出存證信函指新力帳務不清

2004/12╱阿爾發單方聲明終止與新力的發行約

2005/1╱阿爾發將周杰倫演唱會專輯交給華納發行

2005/1╱新力反告阿爾發違約並施行假扣押要求CD下架

2005/2╱阿爾發交出擔保金聲請反假扣押CD照發

2005/5/19╱法院判決阿爾發敗訴需付賠2000萬違約金(製表╱記者段子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娛樂】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
今日熱門
載入中